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学生食堂劳务外包及大宗食材协议供应商遴选磋商更正
公告
(招标编号:HBYH-*)
一、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3.2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供应渠道,具备防潮、防虫、干燥、通风等功能和配套设备标准的仓
库;
3.3 第一标段劳务外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岗人员
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4 第四标段需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证》或专经业
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货物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
才向采购人供货,并承诺所供粮油、鲜肉类、蔬菜、水产品、冻货“来源可溯、流向可追、
质量可控、责任可查”;
3.6 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其它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曾都区府河镇
联 系 人:孔校长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 5 号楼第二层 203 房
联 系 人: 张华锐
电 话: 0722-*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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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的要求;
3.2 投标人具有固定的供应渠道,具备防潮、防虫、干燥、通风等功能和配套设备标准的仓
库;
3.3 第一标段劳务外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岗人员
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3.4 第四标段需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检疫证》或专经业
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所供货物经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
才向采购人供货,并承诺所供粮油、鲜肉类、蔬菜、水产品、冻货“来源可溯、流向可追、
质量可控、责任可查”;
3.6 如国家 (略) 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其它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曾都区府河镇中心学校
地 址:曾都区府河镇
联 系 人:孔校长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曾都区南郊街道森源荣御中央商铺第 5 号楼第二层 203 房
联 系 人: 张华锐
电 话: 0722-*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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