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路桥公司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更正澄清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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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路桥公司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更正澄清公告一

(略) 中山至开 (略) 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更正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受中电建(广东) (略) 委托,对中山至开 (略) 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招标编号:D**)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正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资料(二)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进行投标。我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司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2、我司承诺满足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司存在虚假承诺情况的,我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更正为:

(二)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进行投标。我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司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2、我司承诺满足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司存在虚假承诺情况的,我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8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电建(广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鸿安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57号宏宇大厦13A 地 址: (略) 金湾区红旗 (略) 485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
,中山

(略) 中山至开 (略) 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更正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单位(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受中电建(广东) (略) 委托,对中山至开 (略) 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咨询服务项目(三次)(招标编号:D**)进行公开招标。

根据招标工作需要,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正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其他资料(二)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进行投标。我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司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2、我司承诺满足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司存在虚假承诺情况的,我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更正为:

(二)承诺函

承诺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进行投标。我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1、我司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2、我司承诺满足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等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3、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司存在虚假承诺情况的,我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28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作用,如招标文件与上述变更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电建(广东)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鸿安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57号宏宇大厦13A 地 址: (略) 金湾区红旗 (略) 485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联 系 人: 何工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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