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鸿蒙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终止办学公告
关于莒县鸿蒙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拟终止办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莒县鸿蒙 (略)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现向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受理,经审查拟准予终止并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633-*。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12日
附:
序号 | 原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莒县鸿蒙 (略) | 莒县城阳街 (略) 五金幼儿园北邻 | * | 申请注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莒县鸿蒙 (略)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现向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终止办学申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法受理,经审查拟准予终止并注销许可,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如对校外培训机构注销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注销办学许可证。
联系电话:0633-*。
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12日
附:
序号 | 原机构名称 | 办学地点 | 办学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1 | 莒县鸿蒙 (略) | 莒县城阳街 (略) 五金幼儿园北邻 | * | 申请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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