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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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陕建·山屿湖项目一期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陕建·山屿湖项目一期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重庆的招标文件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几百万的项目有的居然要求2个以上的业绩,而且还要求项目经理带业绩;然而本项目约2.5亿,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难道这个项目的施工难度就这么低?难道重庆的招标文件没有一个规范吗?想怎么设置就这么设置?强烈要求将本项目的资质要求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要求相应的施工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使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问题3:投标文件的格式是以投标系统中导出来的格式为准,还是以PDF版的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格式为准? 回复:详见补遗1。 问题4:能否提供详细地勘报告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5: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 (略) (略) }{重庆 (略) }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 (略) 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在标书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若不一致时,以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电子标系统格式为准。 2、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2 支付方式“1.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达到首批预售条件后,第一次付款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3)独立划定区域的车库待正负零全部施工完成后,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4)后续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款的70%支付。 (5)已经确认价款的签证变更按照已完成情况(每累计*签订补充协议后随进度款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与当期产值付款比例一致。 (6)工程竣工,经发包人内部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已完合格产值的80%。 (7)承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进度款申请资料后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审核总价的85%(含补充协议、已结算并审批完成的签证变更)。 (8)结算款:工程结算完毕,审核的结果经双方确认并签署结算协议书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需提供至结算总价100%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修款: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项目整体交付两年后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20%待项目整体交付五年后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剩余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非现金比例不低于70%(包含商票(不贴息)、保理(不贴息)或抵房(优先选择商业、车位或自持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现金比例不高于30%。”修改为“1.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达到首批预售条件后,第一次付款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3)独立划定区域的车库待正负零全部施工完成后,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4)后续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款的70%支付。 (5)已经确认价款的签证变更按照已完成情况(每累计*签订补充协议后随进度款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与当期产值付款比例一致。 (6)工程竣工,经发包人内部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已完合格产值的80%。 (7)承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进度款申请资料后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审核总价的85%(含补充协议、已结算并审批完成的签证变更)。 (8)结算款:工程结算完毕,审核的结果经双方确认并签署结算协议书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需提供至结算总价100%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修款: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项目整体交付两年后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20%待项目整体交付五年后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剩余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非现金比例不低于70%(采用抵房(优先选择商业、车位或自持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现金比例不高于30%。” 注:本通知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 (略) 代理机构:重庆渝 (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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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2,*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陕建·山屿湖项目一期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陕建·山屿湖项目一期答疑补遗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重庆的招标文件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几百万的项目有的居然要求2个以上的业绩,而且还要求项目经理带业绩;然而本项目约2.5亿, (略) 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难道这个项目的施工难度就这么低?难道重庆的招标文件没有一个规范吗?想怎么设置就这么设置?强烈要求将本项目的资质要求改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要求相应的施工业绩。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投标函部分(二)投标函附录,关于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分包约定内容是否可以直接使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填写。 问题3:投标文件的格式是以投标系统中导出来的格式为准,还是以PDF版的招标文件中的第八章格式为准? 回复:详见补遗1。 问题4:能否提供详细地勘报告 回复:详见附件。 问题5: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 (略) 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目前有{ (略) (略) }{重庆 (略) }存在以上情况,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 (略) 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答: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二、补遗部分 1、投标人在标书制作软件中生成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若不一致时,以答疑及补遗文件中电子标系统格式为准。 2、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12 支付方式“1.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达到首批预售条件后,第一次付款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3)独立划定区域的车库待正负零全部施工完成后,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4)后续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款的70%支付。 (5)已经确认价款的签证变更按照已完成情况(每累计*签订补充协议后随进度款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与当期产值付款比例一致。 (6)工程竣工,经发包人内部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已完合格产值的80%。 (7)承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进度款申请资料后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审核总价的85%(含补充协议、已结算并审批完成的签证变更)。 (8)结算款:工程结算完毕,审核的结果经双方确认并签署结算协议书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需提供至结算总价100%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修款: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项目整体交付两年后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20%待项目整体交付五年后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剩余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非现金比例不低于70%(包含商票(不贴息)、保理(不贴息)或抵房(优先选择商业、车位或自持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现金比例不高于30%。”修改为“1.发包人工程款支付进度款的时间和比例: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达到首批预售条件后,第一次付款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3)独立划定区域的车库待正负零全部施工完成后,按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工程款的70%支付。 (4)后续进度款按每月已完工程量并经发包人审核的工程款的70%支付。 (5)已经确认价款的签证变更按照已完成情况(每累计*签订补充协议后随进度款支付一次)支付比例与当期产值付款比例一致。 (6)工程竣工,经发包人内部验收合格后,累计付至已完合格产值的80%。 (7)承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完整进度款申请资料后9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双方确认后支付至审核总价的85%(含补充协议、已结算并审批完成的签证变更)。 (8)结算款:工程结算完毕,审核的结果经双方确认并签署结算协议书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需提供至结算总价100%金额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修款: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3%,项目整体交付两年后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20%待项目整体交付五年后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10)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剩余费用按工程进度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采用银行转账+非现金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非现金比例不低于70%(采用抵房(优先选择商业、车位或自持住宅物业,抵房价格按业主同期房屋销售价格)),现金比例不高于30%。” 注:本通知若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 (略) 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重庆 (略) 代理机构:重庆渝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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