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公司视频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关于付款方式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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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经设计、安装、调试、评审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税率为13%,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0%(接受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1年)”变更为“付款方式:经设计、安装、调试、评审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设备类税率为13%,技术服务类税率6%。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0%(接受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1年)”。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付款方式:经设计、安装、调试、评审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税率为13%,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0%(接受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1年)”变更为“付款方式:经设计、安装、调试、评审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设备类税率为13%,技术服务类税率6%。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90%(接受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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