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厂房租赁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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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厂房租赁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厂房租赁项目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第2.18项其它要求:中标后的厂房交接由中标人与原租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略) ),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 (略) 倬正 (略)

2024年8月13日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厂房租赁项目澄清修改公告,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资料表第2.18项其它要求:中标后的厂房交接由中标人与原租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其余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略) ),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海曙区洞桥镇宣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 (略) 倬正 (略)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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