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第二中学宿舍、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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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第二中学宿舍、食堂设施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B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定县第二中学宿舍、食堂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成 1.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成
2 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 好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状态良好);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和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⑥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特殊资格要求:无。
3 磋商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成。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成。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定县教育局
地址:贵州省贵定县城 (略) 36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庆工程 (略)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泓源国际城
联系人:满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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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B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贵定县第二中学宿舍、食堂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成 1.7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成
2 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2021年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发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①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投标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具有良 好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 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状态良好);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和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 拟;⑥供应商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特殊资格要求:无。
3 磋商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供货完成。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供货完成。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贵定县教育局
地址:贵州省贵定县城 (略) 36号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8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庆工程 (略)
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街道泓源国际城
联系人:满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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