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变更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变更公告
(略) (略) 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0701-2440HN01S030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4.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24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 2024年08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2.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价格分=(P 基准/P)×70;(P基准为“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为0.9;P为投标人有效评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
现变更为: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附录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总报价(未含税)--2年 | |
税率 | 3% |
投标总报价(含税)--2年 |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投标保证金 | 已递交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质保期限(含维保) | 年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元/年,总计2年;
2、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现变更为: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总报价(含税) 2.辅材费用合价(含税) | |
税率 | 3%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投标保证金 | 已递交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质保期限(含维保) | 年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95%。如投标单价或者投标总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95%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废标。
4.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 (略) 联系。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孙虓珑、冯鉴泓、徐媛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绿地之窗云峰A座33A楼3405号
2024年08月13日
(略) (略) 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门禁、对讲设备安装及辅材购买费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0701-2440HN01S030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公告4.1:“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2024年08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递交时间: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 2024年08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2.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价格分=(P 基准/P)×70;(P基准为“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最低者”和“所有有效评标报价的平均值*B”之间数值较高者,B为0.9;P为投标人有效评标报价;价格分最高得满分。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
现变更为:
2.2.2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 投标报价(70分) |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
3.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附录函: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总报价(未含税)--2年 | |
税率 | 3% |
投标总报价(含税)--2年 |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投标保证金 | 已递交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质保期限(含维保) | 年 |
项目经理 | |
备注 |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元/年,总计2年;
2、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的95%。
现变更为: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总报价(含税) 2.辅材费用合价(含税) | |
税率 | 3%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投标保证金 | 已递交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 |
质保期限(含维保) | 年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95%。如投标单价或者投标总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95%均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废标。
4.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 (略) 联系。
招标人: (略) (略)
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孙虓珑、冯鉴泓、徐媛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绿地之窗云峰A座33A楼3405号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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