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 (略) 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 (略) | ||
行政区域 | 青浦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明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浦区徐泾 (略) 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老师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梓 (略) (招标代理)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普 (略) 888号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明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 (略) 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序号一投标人报价得分中的评分标准调整为:
折扣=(1-下浮率)*(1-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浮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折扣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各投标人折扣)*2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序号七类似项目业绩中的评分标准调整为: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造价咨询业绩,提供的业绩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建类项目(至少含造价咨询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5分。(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若提供业绩超过10个,按排序前十进行评审),最高得15分。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五、其他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4.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不影响项目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每周到场服务时间不低于每周正常工作时间的60%(不包含*方根据项目需求另行要求到场的时间)。
5. 拟派到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4人,安装工程专业不低于2人。拟派到本项目的其他成员至少50%的人员具有不低于5年工作经验且有造价工程师或经济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项目成员每周正常工作时间要求驻场办公。
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序号做出调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由2024年8月23日上午9:30时调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时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址: (略) 青浦区徐泾 (略) 777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梓 (略) (招标代理)
地 址: (略) 普 (略) 888号7楼
联系方式:陈明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照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 (略) 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 (略) | ||
行政区域 | 青浦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16: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明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浦区徐泾 (略) 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老师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上梓 (略) (招标代理)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普 (略) 888号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明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 (略) 研究生教育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序号一投标人报价得分中的评分标准调整为:
折扣=(1-下浮率)*(1-针对小微企业优惠浮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最低折扣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各投标人折扣)*2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2、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序号七类似项目业绩中的评分标准调整为:
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今)造价咨询业绩,提供的业绩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公建类项目(至少含造价咨询内容)每提供一项得1.5分。(合同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公章的不得分。若提供业绩超过10个,按排序前十进行评审),最高得15分。
3、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五、其他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4. 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不影响项目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每周到场服务时间不低于每周正常工作时间的60%(不包含*方根据项目需求另行要求到场的时间)。
5. 拟派到本项目的其他成员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不低于4人,安装工程专业不低于2人。拟派到本项目的其他成员至少50%的人员具有不低于5年工作经验且有造价工程师或经济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其他项目成员每周正常工作时间要求驻场办公。
4、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序号做出调整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由2024年8月23日上午9:30时调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30时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 (略)
地址: (略) 青浦区徐泾 (略) 777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梓 (略) (招标代理)
地 址: (略) 普 (略) 888号7楼
联系方式:陈明照*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明照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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