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答疑公告
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答疑公告
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LX2024GC* |
招标人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略)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
招标联系人 | 王坤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纳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棉江 (略) 324号附20号2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朱鹏飞 | 联系方式 | 0812-*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4GC607号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7 日 8:3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43页、第49页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得分的原表述“(2)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修改为“(2)本项评委打分最终结果计算过程如下: ①首先,各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该项进行打分,确定最终打分数值; ②设置打分倾向度和打分偏离度两项打分监测指标,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倾向度,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偏离度,系统将打分倾向度达到或超过20%的打分和打分偏离度达到或超过15%的打分作为预警打分; ③系统横向比较评委对投标人的所有预警打分,按照打分偏离度在先(数值从高到低)、打分倾向度在后(数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排序,将排序靠前未超过总打分人数50%的预警打分予以删除(如:5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2个,7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3个,以此类推); ④存在删除预警打分情形的,取删除后的剩余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不存在预警打分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该项打分为零分的不纳入计算; ⑥评委存在预警打分情形的,须在系统相应模块统一进行解释说明。”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 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利辛县永兴镇 联系人:王坤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纳 (略) 地 址: (略) 锦江 (略) 324号附20号2楼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方式:* 2024年8月13日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第1标段 | 项目编号 | BZLX2024GC* |
招标人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略)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
招标联系人 | 王坤 | 联系方式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纳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棉江 (略) 324号附20号2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朱鹏飞 | 联系方式 | 0812-*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利辛县永兴镇诸王社区一事一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BZLX2024GC607号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7 日 8:30 二、现就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43页、第49页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暗标)得分的原表述“(2)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修改为“(2)本项评委打分最终结果计算过程如下: ①首先,各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该项进行打分,确定最终打分数值; ②设置打分倾向度和打分偏离度两项打分监测指标,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倾向度,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偏离度,系统将打分倾向度达到或超过20%的打分和打分偏离度达到或超过15%的打分作为预警打分; ③系统横向比较评委对投标人的所有预警打分,按照打分偏离度在先(数值从高到低)、打分倾向度在后(数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排序,将排序靠前未超过总打分人数50%的预警打分予以删除(如:5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2个,7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3个,以此类推); ④存在删除预警打分情形的,取删除后的剩余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不存在预警打分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该项打分为零分的不纳入计算; ⑥评委存在预警打分情形的,须在系统相应模块统一进行解释说明。”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 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利辛县永兴镇 联系人:王坤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中纳 (略) 地 址: (略) 锦江 (略) 324号附20号2楼 联系人:朱鹏飞 联系方式:* 2024年8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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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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