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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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1包

一、项目名称: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HB-F4003

三、变更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变更为“项目名称: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变更为“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申领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变更为“申领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四)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变更为“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

(五)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新增“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 崔先生 办公电话: 0335-*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内容不变,特做此说明。凡对本次更正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人:刘晓敏电话:*

河北君鑫 (略)

2024年8月13日

,河北

一、项目名称: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HJHB-F4003

三、变更内容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变更为“项目名称:河北某部外聘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变更为“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申领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变更为“申领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6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四)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变更为“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8月19日13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

(五)开标时间、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14时30分”变更为“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4时3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新增“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 (略) 上发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 崔先生 办公电话: 0335-* ”“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内容不变,特做此说明。凡对本次更正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人:刘晓敏电话:*

河北君鑫 (略)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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