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2标段答疑公告
蒙城县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2标段答疑公告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3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P19中9.4-2、(2)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规定,按*元每标段向中标人收取。 二、原招标文件P47、P5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3)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修改为:本项评委打分最终结果计算过程如下: ①首先,各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该项进行打分,确定最终打分数值; ②设置打分倾向度和打分偏离度两项打分监测指标,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倾向度,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偏离度,系统将打分倾向度达到或超过20%的打分和打分偏离度达到或超过15%的打分作为预警打分; ③系统横向比较评委对投标人的所有预警打分,按照打分偏离度在先(数值从高到低)、打分倾向度在后(数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排序,将排序靠前未超过总打分人数50%的预警打分予以删除(如:5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2个,7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3个,以此类推); ④存在删除预警打分情形的,取删除后的剩余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不存在预警打分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该项打分为零分的不纳入计算; ⑥评委存在预警打分情形的,须在系统相应模块统一进行解释说明。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澄清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558-*、0558-* 地 址:蒙城 (略) 146号、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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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1.2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略) 养护工程二类*级及以上资质,或者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澄清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1.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略) 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或者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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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3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P19中9.4-2、(2)修改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按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等文件规定,按*元每标段向中标人收取。 二、原招标文件P47、P5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3)所有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修改为:本项评委打分最终结果计算过程如下: ①首先,各评委对其评审的各投标人该项进行打分,确定最终打分数值; ②设置打分倾向度和打分偏离度两项打分监测指标,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对其他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倾向度,以某一评委对某一投标人打分与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的差值占其他评委对该名投标人打分算术平均值比值为打分偏离度,系统将打分倾向度达到或超过20%的打分和打分偏离度达到或超过15%的打分作为预警打分; ③系统横向比较评委对投标人的所有预警打分,按照打分偏离度在先(数值从高到低)、打分倾向度在后(数值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排序,将排序靠前未超过总打分人数50%的预警打分予以删除(如:5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2个,7名评委最多删除预警打分不超过3个,以此类推); ④存在删除预警打分情形的,取删除后的剩余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不存在预警打分的,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名投标人该项最终得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该项打分为零分的不纳入计算; ⑥评委存在预警打分情形的,须在系统相应模块统一进行解释说明。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澄清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558-*、0558-* 地 址:蒙城 (略) 146号、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项目名称 | 蒙城县2024 (略) 养护工程第2标段 | 项目编号 | BZMC2024GC* |
招标人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人地址 | 蒙城县庄子大道208号 |
招标联系人 | 李培 | 联系方式 | 0558-*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城县鲲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蒙 (略) (略) 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李蒙 | 联系方式 | 0558-*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1.2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略) 养护工程二类*级及以上资质,或者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澄清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1.2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略) 养护工程二类*级资质,或者 (略) 基路面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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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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