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雨花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第1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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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雨花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第1次更正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雨花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第1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6 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第四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已按规定时间(2024年8月13日17:00)截止。现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及回复如下:

问题1:我司在参与贵司代理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时,发现一些存在疑点的地方,特此致函提出以下疑问。 一、具体质疑内容 贵司所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关于项目的工作量缺乏明确性。 1)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其它要求”中注明“ (略) 及地下空间新旧比例均为预估”,但招标文件中未注明预估工作量及比例;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明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中标单价及结算报告中载明的测量长度、普查面积进行据实结算”,且分项报价表中要求按项报单价,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作量清单的情况下供应商无法报价。

问题1的回复: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和P62“2、分项报价表”中单价和数量对应招标文件中P35页“1.拟采购标的”表格中的单价和数量填写,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和P62“2、分项报价表”中的分项名称均填写“测绘服务”。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中总价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总价均不可超控制价。

问题2:期望解决措施注明项目预算的明细,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量、上限单价。

问题2的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P35页“1.拟采购标的”。

问题3:本次招标的普查主要 (略) 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权属(运维)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项目普查技术要求高、进度时间要求紧,然而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3)预留份额选择的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同等资质和价格条件下,大型企业更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及履约能力,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预留份额扩大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问题3的回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中拟采购标的表中,各标段仅列明了标段投标上限总价,根据本项目的结算原则(按实结算),标的中未提供具体的报价清单明细和单价,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4的回复: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5:本次发包的普查项目四个标段均存在预留份额选择的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况,然而, (略) 五区如天心区、芙蓉区、望城区、长沙县等已经完成同类型项目招标的要求,并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限定。同时,招标文件5.2款,报价评审优惠中针对与中小微型企业并未设置价格评审优惠,但采购需求(3)预留份额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同等价格情况下,大型企业更加具有履约优势和技术能力,却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因此,恳请招标人考虑给更多企业参与竞争的机会,请招标人考虑是 (略) 五区一县的同类型项目,放宽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问题5的回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本项目招标文件仅列明了标段投标上限总价,是否只需总价报价,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6的回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小波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拓天 (略)
联系人:湖南拓天 (略)
电 话:*
地 址: (略) 北侧圭塘经济合作社办公楼二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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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雨花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第1次更正公告.pdf

2024 年8 月14 日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雨花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第1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YH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第四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6 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第四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已按规定时间(2024年8月13日17:00)截止。现针对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作出澄清及回复如下:

问题1:我司在参与贵司代理 (略) (略) 政基础设施普查项目时,发现一些存在疑点的地方,特此致函提出以下疑问。 一、具体质疑内容 贵司所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关于项目的工作量缺乏明确性。 1)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五)其它要求”中注明“ (略) 及地下空间新旧比例均为预估”,但招标文件中未注明预估工作量及比例; 2)招标文件“第四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明确“最终结算金额根据中标单价及结算报告中载明的测量长度、普查面积进行据实结算”,且分项报价表中要求按项报单价,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工作量清单的情况下供应商无法报价。

问题1的回复: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和P62“2、分项报价表”中单价和数量对应招标文件中P35页“1.拟采购标的”表格中的单价和数量填写,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中的货物名称和P62“2、分项报价表”中的分项名称均填写“测绘服务”。招标文件P61“三、开标一览表”中总价对应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总价均不可超控制价。

问题2:期望解决措施注明项目预算的明细,包括各项工作内容、工作量、上限单价。

问题2的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详见招标文件P35页“1.拟采购标的”。

问题3:本次招标的普查主要 (略) 政基础设施的空间信息、管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设施位置、结构外轮廓特征、几何形状等空间信息:设施名称、主管部门、权属(运维)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年代等管理信息;敷设方式、覆土深度施工方式等技术信息,项目普查技术要求高、进度时间要求紧,然而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3)预留份额选择的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在同等资质和价格条件下,大型企业更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及履约能力,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预留份额扩大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问题3的回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中拟采购标的表中,各标段仅列明了标段投标上限总价,根据本项目的结算原则(按实结算),标的中未提供具体的报价清单明细和单价,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4的回复:详见问题1的回复。

问题5:本次发包的普查项目四个标段均存在预留份额选择的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情况,然而, (略) 五区如天心区、芙蓉区、望城区、长沙县等已经完成同类型项目招标的要求,并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限定。同时,招标文件5.2款,报价评审优惠中针对与中小微型企业并未设置价格评审优惠,但采购需求(3)预留份额却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基于同等价格情况下,大型企业更加具有履约优势和技术能力,却无法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因此,恳请招标人考虑给更多企业参与竞争的机会,请招标人考虑是 (略) 五区一县的同类型项目,放宽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问题5的回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本项目招标文件仅列明了标段投标上限总价,是否只需总价报价,请招标人明确。

问题6的回答:详见问题1的回复。

更正事项更正前时间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08-30 09:002024-08-30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略)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小波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拓天 (略)
联系人:湖南拓天 (略)
电 话:*
地 址: (略) 北侧圭塘经济合作社办公楼二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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