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零星维修二次招标变更
院内零星维修二次招标变更
院内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zgj[GK]*质疑答复函
佳木斯新三江 (略) :
贵公司在2024年08月12日对“院内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递交的质疑函, (略) 认真核实,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回复:
提出的质疑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质疑,其中:陶瓷砖和塑胶地板没有标明技术参数(指标),即没有规格型号要求,属于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准确。防火门标明技术参数(指标)采用固定数值,具有明显的歧视性排他性。
2、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分值4分,要求限定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限定了业绩范围,具有明显歧视性和排他性。
3、磋商小组组成不合法,采购人代表不是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无法代表采购单位利益,评审结果应当无效。
答复事项1:
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应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贵单位已经投标了,证明同意并响应招标文件。并不应该在开标后提出此项问题。并且规格在清单描述里已描述清楚。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答复事项2: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第二十六条:无论何种采购方式,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等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关于贵公司在提出此项质疑内容时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答复事项3:
采购 (略) 长年聘用且具有劳务合同的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关于贵公司在提出此项质疑内容时缺乏事实依据。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感谢贵 (略) 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略) (略)
2024年08月14
院内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zgj[GK]*质疑答复函
佳木斯新三江 (略) :
贵公司在2024年08月12日对“院内零星维修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递交的质疑函, (略) 认真核实,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如下回复:
提出的质疑事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提出质疑,其中:陶瓷砖和塑胶地板没有标明技术参数(指标),即没有规格型号要求,属于采购需求不明确、不准确。防火门标明技术参数(指标)采用固定数值,具有明显的歧视性排他性。
2、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中,业绩分值4分,要求限定2021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合同,限定了业绩范围,具有明显歧视性和排他性。
3、磋商小组组成不合法,采购人代表不是采购单位工作人员,无法代表采购单位利益,评审结果应当无效。
答复事项1:
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应在招标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贵单位已经投标了,证明同意并响应招标文件。并不应该在开标后提出此项问题。并且规格在清单描述里已描述清楚。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答复事项2: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第二十六条:无论何种采购方式,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的。”等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关于贵公司在提出此项质疑内容时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答复事项3:
采购 (略) 长年聘用且具有劳务合同的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关于贵公司在提出此项质疑内容时缺乏事实依据。 (略) 所提出的此项质疑不成立。
感谢贵 (略) 组织的招投标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贵公司如对上述答复不满意,可在本质疑处理答复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略) (略)
2024年08月14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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