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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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1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8月14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 《中国 (略)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2024年08月21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14日16时08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变更为
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16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53号双溪部落花园1幢10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10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赤土店镇郭店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企业沿线生态治理通道绿化工程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8月14日、《河南省 (略) 》、《 (略) (略) 》、 《中国 (略)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0采购公告 1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5日 - 2024年08月21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14日16时08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08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变更为
第3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含)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须在响应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16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赤土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赤土店镇赤土店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地址: (略) 洛龙 (略) 53号双溪部落花园1幢106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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