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CZ2024-1094)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17:11:57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2
原文:项目工期安排(工期保障措施):自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2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中标人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投标人负责编制并须经代业主单位审查、批准。剩余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现文:项目工期安排(工期保障措施):自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0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中标人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投标人负责编制并须经代业主单位审查、批准。剩余8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更正事项3
原文: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4
原文: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5
原文:3.3*方具体工作期限如下:
自场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2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方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方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方负责编制并须经*方审查、批准。剩余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现文:3.3*方具体工作期限如下:
自场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0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方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方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方负责编制并须经*方审查、批准。剩余8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更正事项6
原文:10.3*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320个日历天)交付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的(非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且经核实确为*方责任的),每超期1个自然日,*方需支付合同暂时约定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暂时约定价百分之三。如*方在接到*方或*方书面提醒之日起30日仍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用,并向*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方或*方造成的损失的,*方应当赔偿*方或*方的全部损失。
现文:10.3*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300个日历天)交付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的(非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且经核实确为*方责任的),每超期1个自然日,*方需支付合同暂时约定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暂时约定价百分之三。如*方在接到*方或*方书面提醒之日起30日仍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用,并向*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方或*方造成的损失的,*方应当赔偿*方或*方的全部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4.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略) 址http://**
名称: (略) 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 (略) (略) 195号
联系方式:020-*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浩华(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14日
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CZ2024-1094)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机构: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17:11:57
采购计划编号:*-20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浪奇化工厂地块二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1
原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2
原文:项目工期安排(工期保障措施):自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2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中标人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投标人负责编制并须经代业主单位审查、批准。剩余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现文:项目工期安排(工期保障措施):自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0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中标人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投标人负责编制并须经代业主单位审查、批准。剩余8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更正事项3
原文: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4
原文: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2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60个日历天)
现文: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80个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30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场地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效果评估工作,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资料整理归档时间为80个日历天)。
更正事项5
原文:3.3*方具体工作期限如下:
自场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2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方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方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方负责编制并须经*方审查、批准。剩余6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现文:3.3*方具体工作期限如下:
自场现场所有修复工作完成后(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地下水治理)60个日历天内,完成效果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如因效果评估报告未能通过专家评审造成的延期(300个日历天),经核实属*方责任的,需按合同第10.3条约定追究*方违约责任。各项配合工作所需时间均已包含在上述工期范围内。具体工期计划由*方负责编制并须经*方审查、批准。剩余80个日历天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归档。
更正事项6
原文:10.3*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320个日历天)交付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的(非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且经核实确为*方责任的),每超期1个自然日,*方需支付合同暂时约定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暂时约定价百分之三。如*方在接到*方或*方书面提醒之日起30日仍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用,并向*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方或*方造成的损失的,*方应当赔偿*方或*方的全部损失。
现文:10.3*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的,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300个日历天)交付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的(非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且经核实确为*方责任的),每超期1个自然日,*方需支付合同暂时约定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暂时约定价百分之三。如*方在接到*方或*方书面提醒之日起30日仍未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提供服务成果或者提供其他约定的服务,*、*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方应退回*方已支付的全部技术咨询费用,并向*方支付*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方或*方造成的损失的,*方应当赔偿*方或*方的全部损失。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4.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5.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规范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温馨提示, (略) 址http://**
名称: (略) 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 (略) (略) 195号
联系方式:020-*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浩华(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话:*、*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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