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滁州市公安局审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采购更正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审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 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事实依据1:该评分需要项目负责人1名人员同时具有4个资质证书才能获得满分8分,依据客观事实,多数供应商没有人员能够满足1个人同时具备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中级审计师证书、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4个证书,仅有个别供应商能满足要求,说明评分设置具有倾向性、不合理,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8 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 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 证书 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建议修改为每具备其中一项得4分,最多不超过8分 ”。
回复:随着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化项目建设增多, (略) 建设项目较多。同时对定制类软件造价的合理性监管力度在加大,相关的审计类型也在拓展。证书的设定对应信息化价格风险控制、国家审计要求、内部审计要求、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所需专业能力。且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上关键人员,负责整个服务团队统筹管理,无论从文化水平、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应有较高的标准,证书的设定仅为结合项目需求实际,反映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履行项目范围内要求的专业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等方面的能力。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设定的评分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事实依据2: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为国外认证,设置为评分项不合理。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 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 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建议将“国际内部注 册审计师(CIA) 证书”更换为“一级造价师”证书。
回复: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系面向全球性资格考试,由个人通过考试合格获取,该证书不属于国库司留言答复所称的不宜作为评审因素的证书。同时,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为审计专业证书,属于对项目负责人内部审计原理和实务等方面个人能力的判断,这是审计界基本常识,不属于对企业的认证,与企业资质、规模和类型无关,且其在国内具有普遍性,能够满足公开招标竞争的需要,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3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得2分,满分4分;设定的评分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事实依据3: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为国外认证,设置为评分项不合理。 法律依据3:国际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经查询这个外国认证未经认监委认证机构认证。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2.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3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 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得2分,满分4分;建议将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取消。
回复:本项目为需开展信息化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信息系统定制开发类、信息系统货物采购类、信息系统服务类或者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建设类等项目审计服务,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设置仅为结合项目需求实际。且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系由个人通过考试合格获取,属于对项目组成员个人能力的判断,不属于对企业的认证,与企业资质、规模和类型无关,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南谯区龙蟠大道 111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瑞华、周晓培
电话:* 、0550-*、*
0天1小时23分50秒
0天6小时43分55秒
附件:
视频: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审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问题1: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 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事实依据1:该评分需要项目负责人1名人员同时具有4个资质证书才能获得满分8分,依据客观事实,多数供应商没有人员能够满足1个人同时具备软件工程造价师证书、中级审计师证书、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4个证书,仅有个别供应商能满足要求,说明评分设置具有倾向性、不合理,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8 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 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 证书 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建议修改为每具备其中一项得4分,最多不超过8分 ”。
回复:随着公安机关大数据智能化水平要求越来越高,信息化项目建设增多, (略) 建设项目较多。同时对定制类软件造价的合理性监管力度在加大,相关的审计类型也在拓展。证书的设定对应信息化价格风险控制、国家审计要求、内部审计要求、信息化项目管理等所需专业能力。且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上关键人员,负责整个服务团队统筹管理,无论从文化水平、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应有较高的标准,证书的设定仅为结合项目需求实际,反映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履行项目范围内要求的专业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等方面的能力。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设定的评分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事实依据2: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为国外认证,设置为评分项不合理。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1.拟派项目负责人(8分):①具有软件工程造价师的得2分;②具有中级审计师证书的 得2分;③具有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 证书的得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建议将“国际内部注 册审计师(CIA) 证书”更换为“一级造价师”证书。
回复: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证书系面向全球性资格考试,由个人通过考试合格获取,该证书不属于国库司留言答复所称的不宜作为评审因素的证书。同时,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CIA)为审计专业证书,属于对项目负责人内部审计原理和实务等方面个人能力的判断,这是审计界基本常识,不属于对企业的认证,与企业资质、规模和类型无关,且其在国内具有普遍性,能够满足公开招标竞争的需要,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2.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3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得2分,满分4分;设定的评分条件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且设定的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事实依据3: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为国外认证,设置为评分项不合理。 法律依据3:国际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ISACA),经查询这个外国认证未经认监委认证机构认证。建议修改:针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2.3.2资信分中3.企业人员2.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32分):④具有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 证书的,每有1人满足得2分,满分4分;建议将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取消。
回复:本项目为需开展信息化项目审计工作,包括信息系统定制开发类、信息系统货物采购类、信息系统服务类或者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建设类等项目审计服务,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设置仅为结合项目需求实际。且信息系统审计师(CISA)证书系由个人通过考试合格获取,属于对项目组成员个人能力的判断,不属于对企业的认证,与企业资质、规模和类型无关,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南谯区龙蟠大道 111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瑞华、周晓培
电话:* 、0550-*、*
0天1小时23分5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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