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第1包
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第1包
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BSAN-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N-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 (略) ;
(三)本次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卫生间改造,房间、大厅及走廊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六)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七)最高限价:*.1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明示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按无效标予以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参建企业负面行为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四)提供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苏清办【2023】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执行内容: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可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2月-2024年07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4 日至2024年08 月22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邮箱或现场购买。
(三)申领材料、方式
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1)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3.com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 月5 日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5 日9: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 月5 日9: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江苏省 (略) (http://**)、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陈泽锐
电话:*、*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6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深圳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的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2024-JKBSAN-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N-G100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整修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 (略) ;
(三)本次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卫生间改造,房间、大厅及走廊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工期:60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六)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七)最高限价:*.1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明示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此价格将按无效标予以否决。。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执行连建管函[2021]202号,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 (略) 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参建企业负面行为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严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四)提供近3年(2021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并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详见“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 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连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 号、苏清办【2020】2 号、连清办【2020】3 号、连清办【2021】3 号、苏清办【2021】5 号文、苏清办【2022】17号、苏清办【2023】4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具体格式详见“诚信承诺函”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执行内容: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可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02月-2024年07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合同,不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6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cn公布为准,惩 (略) 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4 日至2024年08 月22 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邮箱或现场购买。
(三)申领材料、方式
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外资、港澳台背景的书面声明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1)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63.com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9 月5 日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5 日9: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 月5 日9:30分。
(二)开标地点: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3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江苏省 (略) (http://**)、htt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陈泽锐
电话:*、*
邮箱:*@*63.com
地址: (略) 建邺 (略) 3号云想·科创汇A2栋4楼406室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机构:深圳 (略)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