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年布类洗涤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年布类洗涤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F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2024-2026年布类洗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8 09:00:00,更正为:2024-08-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8 09:00:00,更正为:2024-08-30 09:0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中:
①技术项“11.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的评分内容调整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标准、原材料和洗涤剂管理、洗涤流程控制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②技术项“13.卫生管理制度方案”的评分内容调整为“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洗涤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与设备设施卫生管理要求、物料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清洁流程、卫生检查与监督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①“一、项目概况”中“3、服务期限”项下“新中标方未进场完成交接工作前,中标人所提供租赁布类需继续供采购人使用。”的内容删除。
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投标人提供布类的要求”第3项中“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的内容更正为“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根据上述要求也做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台 (略) 20号
联系方式:张工0591-*
名称:福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 杨敏敏、张小青、张博艺0591-*、*转814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张小青、张博艺
电话: 0591-*、*转814
福 (略)
2024年08月14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FZ[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略) 区2024-2026年布类洗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8 09:00:00,更正为:2024-08-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8-28 09:00:00,更正为:2024-08-30 09:00:00。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2评标标准”中:
①技术项“11.服务质量控制方案”的评分内容调整为“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标准、原材料和洗涤剂管理、洗涤流程控制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②技术项“13.卫生管理制度方案”的评分内容调整为“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洗涤车间卫生管理制度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与设备设施卫生管理要求、物料及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卫生清洁流程、卫生检查与监督等)情况进行评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详实、各要点内容之间关联性强,逻辑清晰,可操性强的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相对简略,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缺项,内容简略,可操作性不明显的得1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
①“一、项目概况”中“3、服务期限”项下“新中标方未进场完成交接工作前,中标人所提供租赁布类需继续供采购人使用。”的内容删除。
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投标人提供布类的要求”第3项中“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其单位公章”的内容更正为“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根据上述要求也做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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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建医科大学 (略)
地址: (略) 台 (略) 20号
联系方式:张工0591-*
名称:福 (略)
地址: (略) 鼓 (略) 159号世界金龙大厦第14层A、C1单元
联系方式: 杨敏敏、张小青、张博艺0591-*、*转814
项目联系人:杨敏敏、张小青、张博艺
电话: 0591-*、*转814
福 (略)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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