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碧海新区一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7-12单元10KV配电工程搭火点至配电室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毕节市碧海新区一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7-12单元10KV配电工程搭火点至配电室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的 (略) 碧海新区一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7-12单元10KV配电工程(搭火点至配电室)施工 (项目编号:E*L2),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5 | 如有项目经理阐述的,请在开标后 11 点前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现场或电话联系登记),未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的视为放弃项目经理阐述。 |
现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5 | 项目经理需要进行线上阐述的,请在开标后(11点前)联系代理机构登记,并提前自行下载安装腾讯视频会议软件或小程序,腾讯视 (略) 开标当天通知,未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的视为放弃项目经理阐述。 |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线下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4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阐述水平酌情打分:好 4-2分;一般 2-1 分;差 1-0.1 分;不阐述不得分。 参加阐述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现变更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线上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并回答评委提问 (4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阐述水平酌情打分:好 4-2分;一般 2-1 分;差 1-0.1 分;不阐述不得分。 参加阐述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注:(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 (略) (略) 网站发出的修改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碧海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略)
日期:2024年8月14日
致各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组织招标的 (略) 碧海新区一号安置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7-12单元10KV配电工程(搭火点至配电室)施工 (项目编号:E*L2),现作如下变更: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5 | 如有项目经理阐述的,请在开标后 11 点前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现场或电话联系登记),未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的视为放弃项目经理阐述。 |
现变更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1.5 | 项目经理需要进行线上阐述的,请在开标后(11点前)联系代理机构登记,并提前自行下载安装腾讯视频会议软件或小程序,腾讯视 (略) 开标当天通知,未联系代理机构登记的视为放弃项目经理阐述。 |
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线下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4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阐述水平酌情打分:好 4-2分;一般 2-1 分;差 1-0.1 分;不阐述不得分。 参加阐述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现变更为: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
2.2.4(2)阐述方案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线上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并回答评委提问 (4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经理阐述水平酌情打分:好 4-2分;一般 2-1 分;差 1-0.1 分;不阐述不得分。 参加阐述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注:(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次变更内容为准。
(2)请各投标人随 (略) (略) 网站发出的修改或澄清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 (略) 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碧海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 (略)
日期: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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