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庄小学二期扩建项目教学楼安装中央空调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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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庄小学二期扩建项目教学楼安装中央空调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QZHB-*
采购人名称: 保定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白沟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 肖主任 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清招(河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齐媛媛 031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3
更正事项: Annc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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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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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ZHB-*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Annc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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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保定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本级)
地址 : 白沟新城
联系方式: 肖主任 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清招(河北) (略)
地址 : 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联系方式 : 齐媛媛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媛媛
电话: 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

采购项目编号: QZHB-*
采购人名称: 保定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本级)
采购人地址 : 白沟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 肖主任 03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清招(河北)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齐媛媛 0311-*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3
更正事项: Annc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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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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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传真电话: null
受理质疑电话: null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 null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ZHB-*
首次公告日期: 2024-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Annc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中“六、其他补充事宜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6、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现更正为“6、本项目监督部门:保定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方式:0312-*,电子邮箱:*@*63.com。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联系部门:招标部-齐媛媛 ,联系电话:0311-*、155 *,通讯地址: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的任何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递送至上述载明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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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2024-08-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保定白沟新城民生保障局(本级)
地址 : 白沟新城
联系方式: 肖主任 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清招(河北) (略)
地址 : 河 (略) 长安区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大厦一区9层-B6室
联系方式 : 齐媛媛 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媛媛
电话: 03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合同编号:
原合同名称:
原合同变更的条款号:
二、变更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附件
原合同文本:
补充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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