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3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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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3次澄清公告

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3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K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东方 (略) 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5 14:2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

湖南东方 (略) 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JKCG-*)在投标人标前询问截止时间前(2024年08月14日17:00)收到潜在投标人系统提问。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于潜在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TOPCON-N型双面BAPV组件、TOPCON-N型单面BAPV组件各*Wp,建议修改采购型号,取消单面组件,全部采用双玻双面组件。 因TOPCON-N技术电池片非常薄,单玻组件因强度不够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很有弯折造成隐裂的风险,而双玻组件因为背面也是玻璃,可增加组件强度,可有效避免隐裂,同时可增加背面发电功率,提升发电量。 (略) 面上TOPCON单玻组件很少有生产,现有TOPCON产品基本都以双玻组件为主,并且单双玻价格相同,双玻性价比更高。故建议全部采用TOPCON双玻组件,修改采购清单为:TOPCON-N型双面BAPV组件*Wp。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方根据*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方指定地点并经*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70%,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参数符合招标及合同要求,资料移交齐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90%;待正常运营后在履行了质保义务前提下质保期每满一年*方向*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3%直至结算余款付清。因光伏组件采购和运输具有行业惯例,且本项目投标采用 (略) 产品,按照光伏行业相关惯例,应增加预付款,调整付款节点,并相应缩短付款周期。故建议修改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方预付设备价款的10%;*方根据*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方指定地点并经*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70%;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安排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97%;待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方向*方支付设备价款剩余3%。

回复:已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湖南东方 (略)

地 址:长沙经 (略) 1-1号

联系人:梁志宇

电 话:0731-*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 (略) 雨花 (略) 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系人:冯浩(项目组负责人)、张敏、杨程林

邮 编:*

电 话:0731-*

澄清事项澄清前时间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湖南东方 (略)
联系人:梁志宇
电 话:0731-*
地 址:长沙经 (略) 1-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联系人:冯浩(项目组负责人)、张敏、杨程林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4 年8 月15 日

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东方数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3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K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东方 (略) 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5 14:28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潜在投标人:

湖南东方 (略) 2024年度光伏组件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JKCG-*)在投标人标前询问截止时间前(2024年08月14日17:00)收到潜在投标人系统提问。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于潜在投标人提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为:TOPCON-N型双面BAPV组件、TOPCON-N型单面BAPV组件各*Wp,建议修改采购型号,取消单面组件,全部采用双玻双面组件。 因TOPCON-N技术电池片非常薄,单玻组件因强度不够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很有弯折造成隐裂的风险,而双玻组件因为背面也是玻璃,可增加组件强度,可有效避免隐裂,同时可增加背面发电功率,提升发电量。 (略) 面上TOPCON单玻组件很少有生产,现有TOPCON产品基本都以双玻组件为主,并且单双玻价格相同,双玻性价比更高。故建议全部采用TOPCON双玻组件,修改采购清单为:TOPCON-N型双面BAPV组件*Wp。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方根据*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方指定地点并经*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70%,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参数符合招标及合同要求,资料移交齐全,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90%;待正常运营后在履行了质保义务前提下质保期每满一年*方向*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3%直至结算余款付清。因光伏组件采购和运输具有行业惯例,且本项目投标采用 (略) 产品,按照光伏行业相关惯例,应增加预付款,调整付款节点,并相应缩短付款周期。故建议修改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方预付设备价款的10%;*方根据*方的采购清单将设备运至*方指定地点并经*方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70%;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方安排进行设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向*方支付至该批次设备价款的97%;待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无质量问题*方向*方支付设备价款剩余3%。

回复:已修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湖南东方 (略)

地 址:长沙经 (略) 1-1号

联系人:梁志宇

电 话:0731-*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地 址: (略) 雨花 (略) 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系人:冯浩(项目组负责人)、张敏、杨程林

邮 编:*

电 话:0731-*

澄清事项澄清前时间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4-08-26 09:002024-08-26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湖南东方 (略)
联系人:梁志宇
电 话:0731-*
地 址:长沙经 (略) 1-1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 (略)
联系人:冯浩(项目组负责人)、张敏、杨程林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15--923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 (略)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4 年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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