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告
医疗机构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南浔区行政中心医务室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少锋。
现特此公告。
(略)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南浔区行政中心医务室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少锋。
现特此公告。
(略) 南浔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