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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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5年佛山市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20 (略) 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高明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高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1: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永晔
项目联系电话 0757-*
采购单位 (略) 高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高明区和平巷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柏林商务酒店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黄先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 (略) 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二点二、基本要求的特别约定中 ★(12)“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我 (略) 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 (略) (略) 的授权,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二点二、基本要求的特别约定中 ★(12)“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条款修改为如下:

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供应 (略) 在佛医保项目名单的,则只需提供供 (略) 的资格授权即可。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未改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明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高明区和平巷10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悦 (略)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柏林商务酒店七楼            

联系方式:0757-*-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永晔

电 话:  07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20 (略) 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略) 高明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高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1: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永晔
项目联系电话 0757-*
采购单位 (略) 高明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高明区和平巷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57-*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悦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柏林商务酒店七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7-*-黄先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20 (略) 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二点二、基本要求的特别约定中 ★(12)“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我 (略) 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 (略) (略) 的授权,是否认可?

答: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一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第二点二、基本要求的特别约定中 ★(12)“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条款修改为如下:

供应商须在 (略) 供应商的名单内。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供应 (略) 在佛医保项目名单的,则只需提供供 (略) 的资格授权即可。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未改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高明区民政局     

地址: (略) 高明区和平巷10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悦 (略)             

地 址: (略) 高明区荷城 (略) 柏林商务酒店七楼            

联系方式:0757-*-黄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永晔

电 话: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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