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首期参与单位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集“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首期参与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挖掘数字广告功效,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决定公开征集“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首期参与单位,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创新意义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引导下,落实信用监管、法治监管、智慧监管要求,利用数字技术,倡导在特色品牌产品本体或者包装物上植入集品牌推广宣传、证据查验、溯源防伪、动态更新、自律规范、维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广告,有利于推动特色品牌培育、提升品牌价值,降低打假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益,维护消费者和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略) 场监管执法机制。
二、征集对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通过数字广告植入方式,体现特色品牌产品真实状态、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实现多方共赢。创新项目首期以体现两岸融合、山海协作及专精特新等特色品牌产品为主要培育推广对象。征集对象如下:
(一)特色品牌产品经营者。是创新项目中的广告主,主要包括:特色品牌产品研发创新企业、种植养殖企业、生产加工企业等。
(二)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主要包括: (略) 、连锁经营总部、 (略) ,以及官方授权特色品牌产品评比交流组织机构、官方授权特色品牌产品展销组织机构、特色品牌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广机构等。
(三)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包括:
1.特色品牌数字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单位。
2.特色品牌数字广告技 (略) 。
3.特色品牌产品金融授信服务机构。
4.特色品牌产品证据核验负责机构(质量检测、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机构)等。
三、工作步骤
(一)征集参与单位(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
请厦门、 (略) 场监管系统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申报:
1.立足厦门、 (略) 区域并辐射两岸,征集特色品牌源头产品经营者和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
2.主要立足厦门区域,征集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
参与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文档:
(1)特色品牌产品经营者:①提供品牌产品历史渊源、文化底蕴、信誉声誉、生态环保、品质安全、技术水平、执行标准等独特竞争优势的相关文字说明(暂不要求提供证据,下同)。②提交2024年10月份后可随时提供特色品牌产品的书面承诺。
(2)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提供推广品牌产品的类别、特色亮点、官方授权情况、推广条件、推广活动组织的时间和地点等方面的概要表述。
(3)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根据业务分类相应提供材料。其中:
①数字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单位:应提供技术保障、成绩亮点、接单之后任务完成时限方面的概述。
②特色品牌数字广告技 (略) : (略) 开发框架方案以及10月底之前实现试运行的书面承诺。
③金融授信服务机构:应提供授信条件、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的概述。
④特色品牌产品证据核验负责机构:应提供技术保障、核验优势、接单之后任务完成时限等方面的概述。
(二)公布参与单位(2024年10月中旬前)
市场监管部门在磋商协调的基础上,遵循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 (略) 公布首期正式参与单位名单和项目。适时引导成立“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自律组织,承担创新项目的推进完善工作。
(三)拟定基本制度(2024年10月底前)
市场监管部门拟定出台《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合规导则》(暂定名)。推进各方拟定自律规则,适时推进团体标准建设筹备工作。
(四)推进各方磋商互动(2024年11月起)
强化行政引导,组织各方协商互动,争取实现部分特色品牌产品植入数字 (略) 场运行。
(五)全面规范运行(2025年元旦起)
全面规范、稳步推进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的创新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总结评价规则,每半年向全社会公开总结性评价结果。
四、提醒事项
(一)明晰政企角色定位。“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系 (略) 场化运作的创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提供三方信息资源,强化引导监督,不对参与者作政策性奖补,也不提供经费支持。
(二)强化自律,智能治理。数字广 (略) 环境下实行闭环智能化管理,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相关创新流程和制度规则。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动导入自律治理规则指导整改,如有违规者,整改期间难以实现数字广告在特色品牌产品上的植入与推广。
(三)稳步推进,多方共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总结性评价、典型案例分析、运用场景提炼宣传,稳步推进创新项目实施,助力特色品牌产品各方参与者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推动 (略) 场监管成本降低,探索监管模式转型和监管效能提升。
五、材料提交途径
各意向参与单位相关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统一为“司申请参与特色品牌源头产品经营者(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并附经办人及手机号码。*@*26.com。
(厦门)联系人:连芳,联系电话:0592-*
(南平)联系人:谢琳静,联系电话:0599-*
各有关单位:
为挖掘数字广告功效,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现决定公开征集“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首期参与单位,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创新意义
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引导下,落实信用监管、法治监管、智慧监管要求,利用数字技术,倡导在特色品牌产品本体或者包装物上植入集品牌推广宣传、证据查验、溯源防伪、动态更新、自律规范、维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广告,有利于推动特色品牌培育、提升品牌价值,降低打假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益,维护消费者和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略) 场监管执法机制。
二、征集对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通过数字广告植入方式,体现特色品牌产品真实状态、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实现多方共赢。创新项目首期以体现两岸融合、山海协作及专精特新等特色品牌产品为主要培育推广对象。征集对象如下:
(一)特色品牌产品经营者。是创新项目中的广告主,主要包括:特色品牌产品研发创新企业、种植养殖企业、生产加工企业等。
(二)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主要包括: (略) 、连锁经营总部、 (略) ,以及官方授权特色品牌产品评比交流组织机构、官方授权特色品牌产品展销组织机构、特色品牌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推广机构等。
(三)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包括:
1.特色品牌数字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单位。
2.特色品牌数字广告技 (略) 。
3.特色品牌产品金融授信服务机构。
4.特色品牌产品证据核验负责机构(质量检测、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机构)等。
三、工作步骤
(一)征集参与单位(2024年9月中旬前完成)
请厦门、 (略) 场监管系统各单位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企业申报:
1.立足厦门、 (略) 区域并辐射两岸,征集特色品牌源头产品经营者和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
2.主要立足厦门区域,征集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
参与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文档:
(1)特色品牌产品经营者:①提供品牌产品历史渊源、文化底蕴、信誉声誉、生态环保、品质安全、技术水平、执行标准等独特竞争优势的相关文字说明(暂不要求提供证据,下同)。②提交2024年10月份后可随时提供特色品牌产品的书面承诺。
(2)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提供推广品牌产品的类别、特色亮点、官方授权情况、推广条件、推广活动组织的时间和地点等方面的概要表述。
(3)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根据业务分类相应提供材料。其中:
①数字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单位:应提供技术保障、成绩亮点、接单之后任务完成时限方面的概述。
②特色品牌数字广告技 (略) : (略) 开发框架方案以及10月底之前实现试运行的书面承诺。
③金融授信服务机构:应提供授信条件、额度、利率优惠等方面的概述。
④特色品牌产品证据核验负责机构:应提供技术保障、核验优势、接单之后任务完成时限等方面的概述。
(二)公布参与单位(2024年10月中旬前)
市场监管部门在磋商协调的基础上,遵循政策性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 (略) 公布首期正式参与单位名单和项目。适时引导成立“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自律组织,承担创新项目的推进完善工作。
(三)拟定基本制度(2024年10月底前)
市场监管部门拟定出台《特色品牌产品数字广告合规导则》(暂定名)。推进各方拟定自律规则,适时推进团体标准建设筹备工作。
(四)推进各方磋商互动(2024年11月起)
强化行政引导,组织各方协商互动,争取实现部分特色品牌产品植入数字 (略) 场运行。
(五)全面规范运行(2025年元旦起)
全面规范、稳步推进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的创新试点工作,制定实施总结评价规则,每半年向全社会公开总结性评价结果。
四、提醒事项
(一)明晰政企角色定位。“数字广告赋能特色品牌发展”创新项目系 (略) 场化运作的创新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提供三方信息资源,强化引导监督,不对参与者作政策性奖补,也不提供经费支持。
(二)强化自律,智能治理。数字广 (略) 环境下实行闭环智能化管理,参与者应严格遵守相关创新流程和制度规则。市场监管部门将推动导入自律治理规则指导整改,如有违规者,整改期间难以实现数字广告在特色品牌产品上的植入与推广。
(三)稳步推进,多方共赢。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总结性评价、典型案例分析、运用场景提炼宣传,稳步推进创新项目实施,助力特色品牌产品各方参与者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推动 (略) 场监管成本降低,探索监管模式转型和监管效能提升。
五、材料提交途径
各意向参与单位相关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统一为“司申请参与特色品牌源头产品经营者(特色品牌产品推广组织者/数字广告配套服务者)”,并附经办人及手机号码。*@*26.com。
(厦门)联系人:连芳,联系电话:0592-*
(南平)联系人:谢琳静,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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