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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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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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发科字[2023]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兴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海兴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宣惠河孙堤头桥改建1座、宣惠河辛立庄闸除险加固1座。 2.1.3 建设地点为:海兴县境内; 2.1.4 工期: 施工工期:90天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止,保修(工程缺陷责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1.5 质量要求:优良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监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方案及预算、附图所涉及全部建设内容及服务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7 09:00:00 至 2024-08-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标方式评审。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李华楠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水务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800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海 (略) 15号 地址: (略) 新 (略) 以南长芦大道 (略) 中心项目S5号楼906办公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主任 联系人: 李华楠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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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发科字[2023]1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兴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筹集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海兴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宣惠河孙堤头桥改建1座、宣惠河辛立庄闸除险加固1座。 2.1.3 建设地点为:海兴县境内; 2.1.4 工期: 施工工期:90天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止,保修(工程缺陷责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1.5 质量要求:优良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施工、监理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施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为施工方案及预算、附图所涉及全部建设内容及服务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7 09:00:00 至 2024-08-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 (略)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 (略) ( (略) )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标方式评审。 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联系人:李华楠 电话:031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海兴县水务局
电话: 0317-*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费用由潜在投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施工) 投标人/供应商 800
海兴县宣惠河三期治理工程(补充项目)(监理) 投标人/供应商 8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兴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海 (略) 15号 地址: (略) 新 (略) 以南长芦大道 (略) 中心项目S5号楼906办公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付主任 联系人: 李华楠
电话: 0317-* 电话: 031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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