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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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NHX-*)》
一、内容:
详见附件
延期开标:2024-09-03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公安厅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公安厅
地址: (略) (略) 110号
联系人:李红伟
电话:07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粟勇
电话:07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用喜
附件
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
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一)原征集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25)的“人员配置”
包一:拟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每
证计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的,每证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包一:拟配备的技术人员中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每证计2分:具有建筑工程
高级职称证书的每证计2分。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证书的每证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二)原征集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25)的“类似业绩
包一:
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设计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项
目计1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资料证明。
包二
1、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工程类造价业绩的,每个计1分
,最多计4分: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预算或结算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证明,未提供的
不计分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服务类或货物类(系统集成、信
息化设备、软件、物业、维保等)造价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6分:
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预算或结算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
现更改为:
包一:
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设计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项
目计2.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资料证明。
包二
1、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工程类造价业绩的,每个计2分
,最多计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预算/结算报告等资料证明复印件,未提

供的不计分。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服务类或货物类(系统集成、信
息化设备、软件、物业、维保等)造价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
标/成交通知书,或预算/结算报告等资料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HNHX-*)》
一、内容:
详见附件
延期开标:2024-09-0309: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湖南省公安厅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公安厅
地址: (略) (略) 110号
联系人:李红伟
电话:07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粟勇
电话:073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专用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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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入选
更正公告
一、更正内容
(一)原征集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25)的“人员配置”
包一:拟配备的技术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建筑工程高级职称证书,每
证计2分,具有中级职称证的,每证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
包一:拟配备的技术人员中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每证计2分:具有建筑工程
高级职称证书的每证计2分。具有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证书的每证计1分,计满10分为止。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二)原征集文件详细评审标准(P25)的“类似业绩
包一:
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设计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项
目计1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资料证明。
包二
1、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工程类造价业绩的,每个计1分
,最多计4分: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预算或结算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证明,未提供的
不计分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服务类或货物类(系统集成、信
息化设备、软件、物业、维保等)造价业绩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6分:
提供合同、成交通知书、预算或结算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证明,未提供的不计分。
现更改为:
包一:
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设计咨询服务业绩的,每个项
目计2.5分,最多计10分:提供合同或者成交通知书资料证明。
包二
1、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工程类造价业绩的,每个计2分
,最多计4分: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预算/结算报告等资料证明复印件,未提

供的不计分。
2、自202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服务类或货物类(系统集成、信
息化设备、软件、物业、维保等)造价业绩的,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合同,或中
标/成交通知书,或预算/结算报告等资料证明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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