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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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北京)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083-ZB

2.3项目概况:(1) 1 号机组控制区单围墙以内厂房(含消防站和应急指挥中心)的消防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审查;1号机组已完成的消防自验收工作评审。(2) 2号机组施工图审查,包括初步设计专篇审查意见在施工图设计中的落实情况检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编制消防施工设计审查相关记录表等文件;2号机组消防设计变更审查,包括消防专篇变更审查;2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含火灾危害性分析评价报告)与消防相关的审查问题单及整改实施情况独立检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至霞浦核电2号机组完成消防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是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者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级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满足核电厂消防审查要求的相对稳定、 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队*,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不良信誉记录;不得与设计单位、 营运单位、 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核电厂消防审查要求的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队*,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不良信誉记录;应由总体(或建筑防火)、给水排水、电气仪控、采暖通风、消防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个专业不少于2人;其中,注册水暖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一级建筑(或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核电消防设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工艺系统、总图、通信等专业人员各不少于1人;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证明资料)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审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 (略) 页;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略) 页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8 月 17 日至2024年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邮件发售;

4.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4其他: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63.com,投标人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及时查看邮件资料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领取收费账号或二维码及招标文件电子版。(注:邮件须写明所投项目、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只是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查结果。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南配楼)5层51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官网(http://**) (略) (http://**)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

联系方式:周工

联系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咨(北京)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 胡安

联系方式:010-*

邮 箱:*@*63.com

, (略) ,海淀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北京) (略)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霞浦核电1号、2号机组消防施工图审查及消防设计变更审查服务(第二次)

2.2招标编号:2024-083-ZB

2.3项目概况:(1) 1 号机组控制区单围墙以内厂房(含消防站和应急指挥中心)的消防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审查;1号机组已完成的消防自验收工作评审。(2) 2号机组施工图审查,包括初步设计专篇审查意见在施工图设计中的落实情况检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监督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编制消防施工设计审查相关记录表等文件;2号机组消防设计变更审查,包括消防专篇变更审查;2号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含火灾危害性分析评价报告)与消防相关的审查问题单及整改实施情况独立检查。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包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至霞浦核电2号机组完成消防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是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入选专业含核电),或者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含核电站反应堆工程)专业*级资质的单位;应具有满足核电厂消防审查要求的相对稳定、 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队*,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不良信誉记录;不得与设计单位、 营运单位、 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3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满足核电厂消防审查要求的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专业化队*,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不良信誉记录;应由总体(或建筑防火)、给水排水、电气仪控、采暖通风、消防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相关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每个专业不少于2人;其中,注册水暖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一级建筑(或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核电消防设计及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工艺系统、总图、通信等专业人员各不少于1人;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证明资料)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类似项目的审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 (略) 页;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 (略) 页截图】;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 8 月 17 日至2024年 8 月 2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方式:邮件发售;

4.3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4其他: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2”中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

*@*63.com,投标人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致电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及时查看邮件资料并给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领取收费账号或二维码及招标文件电子版。(注:邮件须写明所投项目、投标人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采购代理机构只是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查结果。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也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评定的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南配楼)5层513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中国 (略) 官网(http://**) (略) (http://**)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名 称:中国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

联系方式:周工

联系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中咨(北京) (略)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32号中咨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 胡安

联系方式:010-*

邮 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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