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澄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09: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城县冯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FYZF(2024)WHG-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按照实际情况,项目开工*方进驻工地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总价的7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投标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
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真实性负责.
名称: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澄城县冯原镇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913-*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略)
2024年08月19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澄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 09:5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澄城县冯原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3-*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FYZF(2024)WHG-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冯原镇文体中心(文化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按照实际情况,项目开工*方进驻工地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合同总价的7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9日
①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②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http://www.ccgp-http://**/)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③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投标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
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并对真实性负责.
名称:澄城县冯原镇人民政府
地址:澄城县冯原镇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北段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913-*
项目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
(略)
202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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