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澄清公告
安徽省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澄清公告
1.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
2.标段名称: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业绩 | 6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项目),每提供一个招标控制价不低 (略) 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业绩。每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注:①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封面、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无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招标控制价不低 (略) 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业绩。每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注:①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封面、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无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个能体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③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芜湖 (略)
地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11-12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话:0553-*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 (略)
地址: (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雷
电话:*
1.项目名称: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
2.标段名称:安徽省新能 (略) 联汽 (略) 集群EPC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二包)
3.澄清或修改事项: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修改为如下:
投标人业绩 | 6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项目),每提供一个招标控制价不低 (略) 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业绩。每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注:①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封面、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无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②投标人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6分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含在建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招标控制价不低 (略) 政公用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服务业绩。每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注:①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上述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及审核封面、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无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材料,则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个能体现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③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与投标人业绩重复。 |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4.招标人:芜湖 (略)
地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楚江大道9号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11-12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电话:0553-*
招标代理机构:芜湖 (略)
地址: (略)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北新区指挥部E区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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