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E**Z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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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 (略) (略) (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1,709,5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 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801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金额及内容统一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其中:智能化专项*元、夜景照明专项*元)。 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Excel、xml格式)电子文件已随本答疑纪要同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9、10项修改如下:
3、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的内容以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 (三)参考品牌 >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暂按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材料设备品牌,最终以经霞浦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报告中所列的材料设备品牌为准。 5、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元填写。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4年9月5日9时00分00秒。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日 期:2024年8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E**Z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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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 (略) (略) (http://**)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71,709,586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4-09-05 09:0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 答疑纪要(二) 招标项目编号:E*801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小沙片区标准厂房(施工)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金额及内容统一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其中:智能化专项*元、夜景照明专项*元)。 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Excel、xml格式)电子文件已随本答疑纪要同时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使用。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8、9、10项修改如下:
3、第5章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中《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的内容以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内容为准。 4、《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 (三)参考品牌 >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材料设备名称、参考品牌暂按新发布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材料设备品牌,最终以经霞浦县财政局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报告中所列的材料设备品牌为准。 5、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元填写。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修改为2024年9月5日9时00分00秒。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答疑纪要或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日 期:2024年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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