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陈勇向我局申请办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金隅大成·美灵湖B型四联排9-8栋D1-6房夫妻析产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序号 | 土地分割证明书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分摊面积 | 坐落 |
1 | * | (略) | 出让 | 287.52平方米 |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 |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7日
(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陈勇向我局申请办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金隅大成·美灵湖B型四联排9-8栋D1-6房夫妻析产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序号 | 土地分割证明书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分摊面积 | 坐落 |
1 | * | (略) | 出让 | 287.52平方米 |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 |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7日
(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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