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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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陈勇向我局申请办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金隅大成·美灵湖B型四联排9-8栋D1-6房夫妻析产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明书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分摊面积

坐落

1

*

(略)

出让

287.52平方米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7日


(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陈勇向我局申请办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金隅大成·美灵湖B型四联排9-8栋D1-6房夫妻析产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序号

土地分割证明书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分摊面积

坐落

1

*

(略)

出让

287.52平方米

(略) 美兰区海榆大道186号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8月17日


(联系人:郭颖骅;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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