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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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变更公告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 2024-08-19 15:43:54 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RDCGJH-2024-07-015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8-10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1、原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投标格式” 中“附件4 ”

    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 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原采购文件中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22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11楼西会议室。

    现变更为: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8月 27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11楼西会议室。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更正日期:

  • 2024-08-19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

  • 地址: 如东县城中 (略) 26号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南通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太阳鑫城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 薛陈

  • 电 话: *

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变更公告
时间: 2024-08-19 15:43:54 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RDCGJH-2024-07-015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重点断面溯源整治方案编制(更新)及重点时段排查溯源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08-10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 更正内容:

  • 1、原采购文件的“第五章 投标格式” 中“附件4 ”

    现变更如下: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 _____ 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元的,从其规定。)

    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人名称(公章):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2、原采购文件中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22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11楼西会议室。

    现变更为:

    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8月 27日下午2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11楼西会议室。

    以上更正调整内容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其他事项仍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已按规定发布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更正日期:

  • 2024-08-19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略) 如东生态环境局

  • 地址: 如东县城中 (略) 26号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南通 (略)

  • 地址: (略) 崇川区太阳鑫城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人: 薛陈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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