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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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 (略) 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7:2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忠义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03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新科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信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幢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CSD-2023-560)更正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CSD-2023-560)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D-2023-5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 (略) 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核减多维侦控系统 (略) (略) 软件运维中全轨迹智能研判系统运维,涉及合同分别为12.*元和4.*元,共计16.*元,此部分金额应在待支付的中期款、尾款中予以扣除。2.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1.首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2.中期款:中间两次付款在季度末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25%;3.尾款: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目前,*方已收到本合同总金额25%的首付款。需扣除的款项需要按照每次支付比例在第二、三、四季度应支付的款项中分别予以扣除,每季度扣除金额分别为8.*元、4.*元、4.2395 万元。
更正日期:2024-08-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 (略)
地 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022-*-8003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2024年8月19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 (略) 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9日 17:2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忠义
项目联系电话 022-*-8003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西青区新科道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2-*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信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幢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CSD-2023-560)更正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公安局云计算服务平台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XCSD-2023-560)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发布来源: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CSD-2023-5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 (略) 软件及多维侦控系统运维项目_第1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核减多维侦控系统 (略) (略) 软件运维中全轨迹智能研判系统运维,涉及合同分别为12.*元和4.*元,共计16.*元,此部分金额应在待支付的中期款、尾款中予以扣除。2.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为1.首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2.中期款:中间两次付款在季度末分别支付合同金额的25%;3.尾款: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目前,*方已收到本合同总金额25%的首付款。需扣除的款项需要按照每次支付比例在第二、三、四季度应支付的款项中分别予以扣除,每季度扣除金额分别为8.*元、4.*元、4.2395 万元。
更正日期:2024-08-19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诚 (略)
地 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022-*-8003
五、附件
原公告链接:

(略) 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略) 公安局信息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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