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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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商工程〔2024〕179号 ;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31;

项目代码:2406-*-04-01-*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冷库1座,含钢结构厂房,地面硬化等。

2.4建设地点:虞城县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6元 ;规费: *.86元;增值税:*.6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 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093.11 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 (略) 络查询结果为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 (略) 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略) (略)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 (略) 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 (略) 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10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二楼第九开标席位(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略)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 (略) (略) 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7.0)的通知(2023.12.1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 (略) 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6电子 (略) 上递交流程:在电子 (略) 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 (略) 上递交, (略) 上递交成功(为保证 (略) 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 (略)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 (略) (略) 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略) 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电子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8月20 日9:00至2024年9月10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略)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 (略) (略) 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9月9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略) (略)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及《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虞城县刘集乡刘集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中 (略) (略) 1 号楼办公楼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虞 (略) 内

联系电话:0370-*

2024年8月19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年虞城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项目(土建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商工程〔2024〕179号 ;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31;

项目代码:2406-*-04-01-*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冷库1座,含钢结构厂房,地面硬化等。

2.4建设地点:虞城县内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83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6元 ;规费: *.86元;增值税:*.6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75 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093.11 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 (略) 络查询结果为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 (略) 络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有关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2022、2023年度,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 (略) (略) ”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 (略) 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 (略) 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4.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 (略) (略)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10日上午0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 (略) (略) 二楼第九开标席位( (略)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至2024年9月10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 (略) (略)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具体内容 (略) (略) 首页-通知公告-关于启用电子招标投标工具箱(V6.7.0)的通知(2023.12.1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工具箱版本需与代理使用同一版本的投标工具箱,请 (略) 使用的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版本,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5.6电子 (略) 上递交流程:在电子 (略) 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 (略) 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 (略) 上递交, (略) 上递交成功(为保证 (略) 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 (略) 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5.7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 (略) (略) 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 (略) (略) 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电子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4年8月20 日9:00至2024年9月10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 (略) (略)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 (略) (略) 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9月9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 (略) (略) 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7.1、7.2、7.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2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中标候选人经查实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须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及《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刘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虞城县刘集乡刘集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中 (略) (略) 1 号楼办公楼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虞 (略) 内

联系电话:0370-*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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