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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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援疆省市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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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在 工 作时 间( 周一 至 周五 ,上 午9 :0 -12: 0, 下午 13 :30- 17: 30, 节假 日休 息 )向 安徽 省招 标 集团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1-*。
若 供 应商 对质 疑处 理 意见 有异 议, 可 在规 定时 间内 以书 面 形式 向安 徽省 财 政厅 提出 投诉 。 质疑 提起 的条 件及 不 予受 理的 情形 根 据《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 》、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 法实 施条 例》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 质疑 人名 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 要的 法 律依 据;
( 7) 提起 质疑 的日 期 。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不 予受 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 事项 含有 主 观猜 测等 内容 且 未提 供有 效线 索 、难 以查 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告同时 (略) (http://**)、 (略) (h ttp ://w ww. youz hic ai.c om/ )、 安徽 省招 标 投标 信息 网( ht tp:/ /ww w.ah tba .org .cn /)等 网 站发 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15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堃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龙岗开发区静安新城小高层1幢 1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
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采购文件约定、
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2024年8月至9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
中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丹丹、汪华胜、高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
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
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
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告同时 (略) (http://**)、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等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庐阳 (略) 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胡工
电  话:0551-*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在 工 作时 间( 周一 至 周五 ,上 午9 :0 -12: 0, 下午 13 :30- 17: 30, 节假 日休 息 )向 安徽 省招 标 集团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1-*。
若 供 应商 对质 疑处 理 意见 有异 议, 可 在规 定时 间内 以书 面 形式 向安 徽省 财 政厅 提出 投诉 。 质疑 提起 的条 件及 不 予受 理的 情形 根 据《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政府 采购 法 》、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政 府采 购 法实 施条 例》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 被 质疑 人名 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必 要的 法 律依 据;
( 7) 提起 质疑 的日 期 。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 下列 情形 之一 的 ,不 予受 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 事项 含有 主 观猜 测等 内容 且 未提 供有 效线 索 、难 以查 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告同时 (略) (http://**)、 (略) (h ttp ://w ww. youz hic ai.c om/ )、 安徽 省招 标 投标 信息 网( ht tp:/ /ww w.ah tba .org .cn /)等 网 站发 布。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715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堃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瑶海区龙岗开发区静安新城小高层1幢 1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军创企业产品展示交流
会安徽展区展陈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采购文件约定、
采购人要求以及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2024年8月至9月,具体时间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规范、采购文件
中的相关规定。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丹丹、汪华胜、高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提
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10楼,联系电话:0551-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
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
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本公告同时 (略) (http://**)、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http://**)等网站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庐阳 (略) 1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胡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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