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5003

各投标人: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5003)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园林绿化(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均满足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的要求)。”我单位职称证书专业均为“绿化林业”专业,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人员也都以“绿化林业“专业录入可查询,是经过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证书,请问“绿化林业”专业是否符合园林绿化专业等相关专业要求。

答:“绿化林业”专业符合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29.1条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改为:“履约担保金额:福建省建筑业龙头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内容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本补充通知填报正确的投标函附录内容,否则评标委员将根据第3章第4.(1)条款否决其投标。

三、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通知所述内容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 (略) (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福州新区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3.5

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回,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结算金额的3%的工程款。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5003

各投标人:

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四标段)(施工)(招标编号:E*5003)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园林绿化(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相关专业均满足专业 “园林绿化专业”的要求)。”我单位职称证书专业均为“绿化林业”专业,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人员也都以“绿化林业“专业录入可查询,是经过风景园林学会认可的证书,请问“绿化林业”专业是否符合园林绿化专业等相关专业要求。

答:“绿化林业”专业符合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项29.1条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更改为:“履约担保金额:福建省建筑业龙头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金额内容作相应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做相应修改(详见附件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本补充通知填报正确的投标函附录内容,否则评标委员将根据第3章第4.(1)条款否决其投标。

三、本通知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通知所述内容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福州建设工程招 (略) (www.fzztb.org)、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上发布,请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福州新区 (略)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省 (略)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24个月。

/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3.7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 (略) 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

3

分包

3.5

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施工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扣回,当上述工期延误超过30天时,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发包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确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停工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可免予支付。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合同价款的10%。

/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不含暂列金)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结算金额的3%的工程款。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