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0702-2441CITCNB01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09
五、更正理由:
更正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部分评审因素、采购需求、报名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3.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响应,同一总公司下 (略) 区的分支机构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后续单位的报名无效。 | 3.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要同时满足责任险及意外险经营范围,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响应,同一总公司下 (略) 区的分支机构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后续单位的报名无效。 |
2 | 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 对供应商企业 (略) 场占有率(企财险种)进行综合评分。(数据使用行业协会2023年度 (略) 场占比) 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及以下均得9分 | 对供 (略) 场占有率(全险种)进行综合评分。(数据使用行业协会 (略) (略) 场占比) 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及以下均得9分 |
3 | 采购需求 | / | 详见磋商文件 |
4 | 格式二:首次报价表报价格式 | / | 详见磋商文件 |
5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 2024年8月22日14点00分 | 2024年8月30日14点00分 |
6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 赵天峰、叶桦、孙莉莉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厦10号楼2003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略) 镇海 (略) 503号
附件信息:
宁波市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 更正人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2024~2026年度)辅警职工意外险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0702-2441CITCNB01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8-09
五、更正理由:
更正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部分评审因素、采购需求、报名时间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3.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响应,同一总公司下 (略) 区的分支机构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后续单位的报名无效。 | 3.供应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需要同时满足责任险及意外险经营范围,允许满足上述条款的供应商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响应,同一总公司下 (略) 区的分支机构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后续单位的报名无效。 |
2 | 技术部分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 对供应商企业 (略) 场占有率(企财险种)进行综合评分。(数据使用行业协会2023年度 (略) 场占比) 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及以下均得9分 | 对供 (略) 场占有率(全险种)进行综合评分。(数据使用行业协会 (略) (略) 场占比) 第一名得15分;第二名得13分;第三名得11分;第四名及以下均得9分 |
3 | 采购需求 | / | 详见磋商文件 |
4 | 格式二:首次报价表报价格式 | / | 详见磋商文件 |
5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 2024年8月22日14点00分 | 2024年8月30日14点00分 |
6 | 报名时间 | 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1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2024年8月9日到2024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联系人: 赵天峰、叶桦、孙莉莉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略) 鄞州区世纪大道675号新天地商务大厦10号楼2003室
2、采购人名称: (略) 公安局港航分局
联系电话: 0574-*
地址: (略) 镇海 (略) 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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