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食堂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食堂承包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TCZYCZ-2024-047
二、项目招标时间、开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2、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现修改为:“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修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中“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三。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现修改为:“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三。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现修改为:“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
(2)地址: (略) (略) 31号
(3)联系人:高警官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天策致远 (略)
(2)地址: (略) (略) 花园1栋2001室
(3)联系人:廖文祥
(4)电话:*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关食堂承包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TCZYCZ-2024-047
二、项目招标时间、开标时间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2、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更正内容
(一)、磋商文件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5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现修改为:“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现修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磋商文件中“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中“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8月23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三。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现修改为:“你单位收到本磋商文件后,请于2024年8月2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三。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五)、磋商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现修改为:“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进行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原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原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 (略) 公安局交警支队
(2)地址: (略) (略) 31号
(3)联系人:高警官
(4)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天策致远 (略)
(2)地址: (略) (略) 花园1栋2001室
(3)联系人:廖文祥
(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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