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书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书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书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内,共收到2项提疑,现对各疑问作出答复及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第147页3-2授权委托书是否由牵头方出具即可?请明确。
答复:是,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疑问2:招标文件第157页投标承诺函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请明确。
答复:是,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承诺函》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澄清部分
1.对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中“ (略) 发展和改革局《概算批复意见》”进行修改,现澄清修改为:“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潮发改电[2024]122号)”
2.对招标文件第48页《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定标方案》二、操作细则中“③人员库 C中随机选取2名。在项目使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中随机抽取。”进行修改,现澄清修改为:“③人员库 C中随机选取2名。在市交通系统内专家中随机抽取。”
三、本答疑澄清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同一事项与之前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附件不一致的,则以本答疑澄清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2024年7月19日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书(二)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02
各潜在投标人: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澄清。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书为准。本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澄清部分: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5点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 (略) 财政局审核的工程设计收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将粤 (略) 潮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和本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合并作为计费基数,结合相关计费标准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为准。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18.1.4 | 本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的结算工程建安费为收费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将粤 (略) 潮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和本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合并作为计费基数,结合相关计费标准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为准。 |
二、关于日程安排:
本项目原定于2024年8月6日9时30分开标,现将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
招标人: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2024年7月29日
招标项目名称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 ||
性质 | 澄清 |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
答疑澄清书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01
各潜在投标人: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内,共收到2项提疑,现对各疑问作出答复及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答疑部分
疑问1:招标文件第147页3-2授权委托书是否由牵头方出具即可?请明确。
答复:是,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
疑问2:招标文件第157页投标承诺函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是否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请明确。
答复:是,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投标承诺函》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澄清部分
1.对招标文件第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中“ (略) 发展和改革局《概算批复意见》”进行修改,现澄清修改为:“ (略)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项目概算的审核意见》(潮发改电[2024]122号)”
2.对招标文件第48页《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定标方案》二、操作细则中“③人员库 C中随机选取2名。在项目使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中随机抽取。”进行修改,现澄清修改为:“③人员库 C中随机选取2名。在市交通系统内专家中随机抽取。”
三、本答疑澄清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同一事项与之前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附件不一致的,则以本答疑澄清书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2024年7月19日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书(二)
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02
各潜在投标人:
潮州东大道沿线电力设施迁改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潮公易建招字【2024】125号),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澄清。若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书为准。本澄清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澄清部分:
序号 |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1 | 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5点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 (略) 财政局审核的工程设计收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为准。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将粤 (略) 潮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和本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合并作为计费基数,结合相关计费标准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为准。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18.1.4 | 本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的结算工程建安费为收费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 施工图设计费结算时,将粤 (略) 潮州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和本工程建安工程结算定案价合并作为计费基数,结合相关计费标准进行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定案为准。 |
二、关于日程安排:
本项目原定于2024年8月6日9时30分开标,现将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8月14日09时30分。
招标人: (略) 政府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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