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研磨抛光机招标变更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自动研磨抛光机招标变更

 

扫描件:澄清函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交货期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进口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CIF (略) 港。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 (略) 分亦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以下无正文

(略) 文件的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修改文件后立即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以传真的形式回传给我单位确认,如本单位在截止投标时间前未收到回传确认书,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接受澄 (略) 有内容。

传真: 点击查看>>

                       (投标人)确认收悉(签字、盖章)

(略) 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扫描件:澄清函

各投标人:

一、招标人现就该项目的交货期作如下澄清和修改:

1.进口货物: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CIF (略) 港。
  招标文件中如涉及 (略) 分亦作相应修改,其他不变。

  以下无正文

(略) 文件的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修改文件后立即签字和加盖公章,并以传真的形式回传给我单位确认,如本单位在截止投标时间前未收到回传确认书,视为供应商已收到并接受澄 (略) 有内容。

传真: 点击查看>>

                       (投标人)确认收悉(签字、盖章)

(略) 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