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空港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更正公告二
2024年度空港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略) 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 ||
行政区域 | (略)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6: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淮安分公司(主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中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 (略) 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淮安分公司(主锁)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ZZGJ-G2024-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9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更正为3.7履约保证金。3.7.1*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3.7.2*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 (略) 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7.3*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 (略) 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方履约仍未结束的,*方须进行续保。3.7.4*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3.7.5如*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7.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方。
更正日期:2024-08-2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号
联系人:左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 (略)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中鑫上城B幢E319室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度 (略) 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 ||
品目 |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 ||
采购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 ||
行政区域 | (略) 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6:0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淮安分公司(主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中国际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建 (略) 158号嘉业国际城3幢6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淮安分公司(主锁)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ZZGJ-G2024-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 (略) 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08-09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及条款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本项目不收取)。更正为3.7履约保证金。3.7.1*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3.7.2*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 (略) 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7.3*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 (略) 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方履约仍未结束的,*方须进行续保。3.7.4*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3.7.5如*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3.7.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7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给*方。
更正日期:2024-08-2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产业园
单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8号
联系人:左凯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正中国际 (略)
单位地址: (略) 清江浦区中鑫上城B幢E319室
联系人:张维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 (略)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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