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更正公告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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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更正公告2次

(略) 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JS2024*-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招标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增加以下内容:综合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558-* 地 址: (略) (略) 与S308交口(国祯广场对面, (略) 特殊教育学校二楼) 行业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58-* 地 址: (略) (略) 69号 2、(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的“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给水管道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的“团队人员”评分标准第一条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管道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除“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表”、“重点评审表”以外的内容更新为:“1.评标程序评标准备→评审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重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准备(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1.2. 评审投标文件1.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1.2.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综合评审1.3.1推荐入围投标人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审表”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综合评审得分仅作为本环节是否推荐的依据,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3.2是否设置异常低价否1.4 .重点评审1.4.1重点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重点评审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价,并依据最终的评价意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及评标报告的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4.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应撰写技术咨询建议书,并在评标室密封,封口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现场交由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保存。定标会议上,招标人代表在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拆封技术咨询建议书,作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技术咨询建议书应当重点从中标候选人技术、质量、安全、服务期的控制能力分析。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技术咨询建议书。二、定标 1.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定标要素并标明优先顺序,定标要素要凸显与评标因素的差异性): 1、根据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2、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务便利度;3、投标报价: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综合分析评价。备注:定标要素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价格因素、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施工经验、考察或函询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3.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5、投标人请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 (略) (略) (http://**)网站下载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4日

(略) 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 (略) 城区供水改造提升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JS2024*-1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8月14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招标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增加以下内容:综合监督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 话:0558-* 地 址: (略) (略) 与S308交口(国祯广场对面, (略) 特殊教育学校二楼) 行业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558-* 地 址: (略) (略) 69号 2、(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的“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给水管道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综合评审表中的“团队人员”评分标准第一条修改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管道工程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除“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表”、“重点评审表”以外的内容更新为:“1.评标程序评标准备→评审投标文件→综合评审(推荐入围投标人)→重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1.1.评标准备(1)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的目标、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2)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1.2. 评审投标文件1.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否决投标文件的条款和“评标办法前附表”标准评审投标文件,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否决投标的情形,要在评标报告如实记载,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1.2.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3.综合评审1.3.1推荐入围投标人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综合评审表”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1规定的数量推荐入围投标人,入围投标人排名不分先后,综合评审得分仅作为本环节是否推荐的依据,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3.2是否设置异常低价否1.4 .重点评审1.4.1重点评审采用定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重点评审表”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价,并依据最终的评价意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顺序及评标报告的书写顺序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产生。1.4.2中标候选人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应撰写技术咨询建议书,并在评标室密封,封口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现场交由参加评标的招标人代表保存。定标会议上,招标人代表在项目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拆封技术咨询建议书,作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重要依据,技术咨询建议书应当重点从中标候选人技术、质量、安全、服务期的控制能力分析。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技术咨询建议书。二、定标 1.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要素优先顺序(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定标要素并标明优先顺序,定标要素要凸显与评标因素的差异性): 1、根据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2、项目投入使用后的服务便利度;3、投标报价:定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综合分析评价。备注:定标要素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综合实力、价格因素、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施工经验、考察或函询等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3.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5、投标人请根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内容视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本项目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 (略) (略) (http://**)网站下载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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