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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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第2次澄清公告

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

第2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项目编号:A*001 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

修改为“年份: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 (略)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

(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2) / (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

2、本项目铣 (略) 面已考虑对其进行利用或扣除残值,为单项计费,请施工单位慎重报价;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此次发布的补遗书的补充文件为准;

4、本次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5日14时30分整。

5、本次补遗书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略) (略) 管理中心

德威 (略)

2024年08月20日



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

第2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项目编号:A*001 衢江区2024年省道改建工程-S319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及需附资料”

修改为“年份:自2021年7月1日以来,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 (略) 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

(1)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

(2) / (招标人认可的其他情形,应在招标文件中对相关业绩的认定标准和证明材料作出明确规定)”;

2、本项目铣 (略) 面已考虑对其进行利用或扣除残值,为单项计费,请施工单位慎重报价;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以此次发布的补遗书的补充文件为准;

4、本次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时间更改为2024年9月5日14时30分整。

5、本次补遗书重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本补遗书附件中下载并及时更新。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略) (略) 管理中心

德威 (略)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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