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8: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 (略) *子桥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同福街25号5楼(仅限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联合体报价份额明细表.docx | ||
附件2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5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 0%作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主要硬件设备到货,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10%,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及接入、完成系统调试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4期:支付比例10%,项目初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 5期:支付比例15%,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6期:支付比例5%,6期:本项目运营维护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7.鉴于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发包人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付款,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延期支付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须提前向发包人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8.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9.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其他商务要求“报价要求”。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其他商务要求第4条款:(一)本项目建设的*生态卡口(三地车牌,含人脸)、电警抓拍单元(三地车牌)、枪球一体机、多合一终端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存储设备需无 (略) 交通警 (略) ,支持违章数据的接入、存储、 (略) 进行处罚(要求*方提供承诺函)。 (二)本项目建设的*雷视车检器、LED警示屏需无缝接入仲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给信号控制系统提供控制决策数据(要求*方提供承诺函)。 (三)*方在系统交付前,需对雷视一体机数据接入集成与应用系统做整体测试。 (四)*方需根据建设现状, (略) 接入集成应用架构图,并进行说明。 (五)*方需针对现状 (略) 线. (六)投标方须承诺,三年内,若使用方对区 (略) 进行升级,投标方须及时配合升级,保障能够与升级后的区 (略) 进行对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 (略) *子桥旁
联系方式:0752-*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同福街25号5楼(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广东 (略)
2024年08月20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18:4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0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彭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 (略) *子桥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同福街25号5楼(仅限办公)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联合体报价份额明细表.docx | ||
附件2 | 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招标文件(*).zi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仲恺(社)【2024】05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智能交通设施前端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第1.主要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更正为: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 0%作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主要硬件设备到货,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期:支付比例10%,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及接入、完成系统调试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4期:支付比例10%,项目初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总价10%; 5期:支付比例15%,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5%;6期:支付比例5%,6期:本项目运营维护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方向*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 7.鉴于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遵循特定流程,发包人于合同约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即视为按期付款,发包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延期支付所造成的损失,承包人须提前向发包人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8.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9.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方同意本条对付款时间的约定,合同或附件中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约定为准;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2.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其他商务要求“报价要求”。
3.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其他商务要求第4条款:(一)本项目建设的*生态卡口(三地车牌,含人脸)、电警抓拍单元(三地车牌)、枪球一体机、多合一终端服务器、接入服务器、存储设备需无 (略) 交通警 (略) ,支持违章数据的接入、存储、 (略) 进行处罚(要求*方提供承诺函)。 (二)本项目建设的*雷视车检器、LED警示屏需无缝接入仲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给信号控制系统提供控制决策数据(要求*方提供承诺函)。 (三)*方在系统交付前,需对雷视一体机数据接入集成与应用系统做整体测试。 (四)*方需根据建设现状, (略) 接入集成应用架构图,并进行说明。 (五)*方需针对现状 (略) 线. (六)投标方须承诺,三年内,若使用方对区 (略) 进行升级,投标方须及时配合升级,保障能够与升级后的区 (略) 进行对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0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江街 (略) *子桥旁
联系方式:0752-*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仲恺高新区陈江 (略) 同福街25号5楼(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
广东 (略)
2024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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