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右翼中旗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监理标段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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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哈尔右翼中旗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监理标段变更公告

察哈尔右翼中旗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及监理标段澄清文件招标编号:WLCB*

(略) (略) :

一、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更正。

一标段:

1、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1项:边坡整形工程,单位:m3,工程量:*.01,项目特征为1.名称:边坡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降低坡面碎石土堆的角度,尽量与周边原始地形相协调(厚度取0.3-0.5m)。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18项:沟道整形工程,单位:m3,工程量:*.01,项目特征为1.名称:沟道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应保持原有沟道的走向。

2、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6项:场地平整工程(30-40m),工程量:810.93m3,项目特征:1.名称:场地平整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清理后的废石堆表面、以及实际修复范围内其他区域利用推土机按照厚度进行平整(运距30-40m),使平整后的地形起伏控制在±25°以内(厚度取0.3m)。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20项:场地平整工程(30-40m),工程量:*.01m3,项目特征:1.名称:场地平整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清理后的废石堆表面、以及实际修复范围内其他区域利用推土机按照厚度进行平整(运距30-40m),使平整后的地形起伏控制在±25°以内(厚度取0.3m)。

3、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7项:推平工程(30-40m),工程量:*.01m3,项目特征:1.名称:推平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回填后废石堆剩余废石土量在本废石堆范围内利用推土机就地推平。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9项:推平工程(30-40m),工程量:810.93m3,项目特征:1.名称:推平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回填后废石堆剩余废石土量在本废石堆范围内利用推土机就地推平。

4、原工程量清单:

附件19第五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m3,工程量:25.18。

现变更为:

附件19第五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工程量:25.18。

5、原工程量清单:

附件19第六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m3,工程量:1.11。

现变更为:

附件19第六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工程量:1.11。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

1、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3项:沟道整形工程,项目特征:1.名称:沟道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应保持原有沟道的走向。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8项:河道整形工程,项目特征为1.名称:河道整形工程

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按照河道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计算河道最大行洪宽度,根据最大行洪宽度确定河道的整形区域,对整个河道进行整形,恢复自然排水系统,确保行洪安全。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二、对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要求:

3.2(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现更正为:

3.2(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三、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30时,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30时。


察哈尔右翼中旗黄河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及监理标段澄清文件招标编号:WLCB*

(略) (略) :

一、对本项目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更正。

一标段:

1、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1项:边坡整形工程,单位:m3,工程量:*.01,项目特征为1.名称:边坡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降低坡面碎石土堆的角度,尽量与周边原始地形相协调(厚度取0.3-0.5m)。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18项:沟道整形工程,单位:m3,工程量:*.01,项目特征为1.名称:沟道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应保持原有沟道的走向。

2、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6项:场地平整工程(30-40m),工程量:810.93m3,项目特征:1.名称:场地平整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清理后的废石堆表面、以及实际修复范围内其他区域利用推土机按照厚度进行平整(运距30-40m),使平整后的地形起伏控制在±25°以内(厚度取0.3m)。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20项:场地平整工程(30-40m),工程量:*.01m3,项目特征:1.名称:场地平整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清理后的废石堆表面、以及实际修复范围内其他区域利用推土机按照厚度进行平整(运距30-40m),使平整后的地形起伏控制在±25°以内(厚度取0.3m)。

3、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7项:推平工程(30-40m),工程量:*.01m3,项目特征:1.名称:推平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回填后废石堆剩余废石土量在本废石堆范围内利用推土机就地推平。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第19项:推平工程(30-40m),工程量:810.93m3,项目特征:1.名称:推平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运距:30-40m4.质量要求:对回填后废石堆剩余废石土量在本废石堆范围内利用推土机就地推平。

4、原工程量清单:

附件19第五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m3,工程量:25.18。

现变更为:

附件19第五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工程量:25.18。

5、原工程量清单:

附件19第六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m3,工程量:1.11。

现变更为:

附件19第六项:砂浆抹面(立面)抹灰厚度0.02m:单位:㎡,工程量:1.11。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二标段:

1、原工程量清单: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3项:沟道整形工程,项目特征:1.名称:沟道整形工程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整形后应保持原有沟道的走向。

现变更为:

表6-4工程量清单总表中第8项:河道整形工程,项目特征为1.名称:河道整形工程

2.土壤类别:三类土3.质量要求:按照河道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计算河道最大行洪宽度,根据最大行洪宽度确定河道的整形区域,对整个河道进行整形,恢复自然排水系统,确保行洪安全。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三标段: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四标段:

其余序号的变化详见更新后的工程量清单内容。

(详见附件更新版工程量清单)

二、对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更正。

原招标文件要求:

3.2(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现更正为:

3.2(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三、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30时,

现变更为: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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