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地铁监测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地铁监测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地铁监测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XM2024YXBC-ZJJGDXGS-0044)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一条: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条款号8,编列内容”条款即: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取得基桩检测的相应资质。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修改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机构有相应的检测、试验设备,具备进行检测结果分析的专业人员。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18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8 月 18 日
采购补遗书(第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地铁监测询比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XM2024YXBC-ZJJGDXGS-0044)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第一条:原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条款号8,编列内容”条款即: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检测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取得基桩检测的相应资质。
(工程类: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提出相应要求;材料设备类:根据生产商及经销商的不同要求进行设立)
修改为:
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具有有效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机构有相应的检测、试验设备,具备进行检测结果分析的专业人员。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 18 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 (略) 104国道杭州河庄至衙前段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4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4 年 8 月 18 日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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