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中医院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更正公告二
长丰县中医院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更正公告二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8: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长丰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将★1、主磁体、梯度系统、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线圈等作为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须为同一品牌不合理,作为评审因素缺乏科学依据,未查到相关政策法规可将上述参数作为评审因素,将贝斯达,鑫高益,朗润等品牌排斥在外,无法有效竞争,建议取消同一品牌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技术参数及要求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2:关于招标文件疑似倾向联影品牌,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项技术参数(标注“★”的条款),只查到联影品牌的技术分可以得到满分或高分,其他国产鑫高益、朗润、贝斯达等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建议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倾向性技术参数的问题。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置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建议设置的方案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的问题。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主要零配件供货方案、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分内容的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且按要求设置的具体评分标准,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产品有歧视性,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鑫高益、贝斯达、朗润等上述符合3.0T的磁共振生产厂家均为中小企业,本次招标无法有效竞争,建议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确保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的问题。
答4: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报价扣除”,符合条件的实行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条款要求。
问5:关于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分值设置过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1、主磁体、梯度系统、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线圈等作为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须为同一品牌;★2、磁体重量(含液氦)≥5000kg;★4.3、30cmDSV≤0.15ppm;★2、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工程值,非有效值非等效值、 非峰值)≥45mT/m;★3、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工程值,非有效值非等效值、非峰值)≥200T/m/s;★1.1、具备射频多源发射技术 TrueShape或Multi-transmit4D或MultiDrive;★7、相控阵射频同时并行接收独立通道数(非系统最大通道数或系统最大线圈单元数)≥32 通道;★1、显示屏个数≥2个。将上述评审项作为重要参数不合理,不能证明此项与项目实施有实质性关系,缺乏科学依据,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均符合整体要求,建议调整重要参数的设置的问题。
答5: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置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6:关于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公平竞争,排斥中小企业或新办企业,属于特定业绩,建议调整合同中的特定业绩,并将业绩分总分不大于价格分的10%的问题。
答6: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业绩评分内容及标准的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不违反相关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0551-*
附件信息: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 18:0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6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 | ||
采购单位 |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丰县公共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长丰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 |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区核磁共振采购(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1: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将★1、主磁体、梯度系统、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线圈等作为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须为同一品牌不合理,作为评审因素缺乏科学依据,未查到相关政策法规可将上述参数作为评审因素,将贝斯达,鑫高益,朗润等品牌排斥在外,无法有效竞争,建议取消同一品牌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
答1: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技术参数及要求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2:关于招标文件疑似倾向联影品牌,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投标人所投产品主要技术指标项技术参数(标注“★”的条款),只查到联影品牌的技术分可以得到满分或高分,其他国产鑫高益、朗润、贝斯达等均无法有效公平竞争,建议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审查,修改有倾向性技术参数的问题。
答2: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置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3: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多个评审因素的评分标准未量化和细化,没有明确评判标准,评审的主观判断范围过大,影响公平竞争,建议设置的方案评审因素量化相应区间,在区间内设置不同分值,有明确判断标准的问题。
答3: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主要零配件供货方案、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分内容的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且按要求设置的具体评分标准,不违反相关规定。
问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对中小企业产品有歧视性,与国家政策法规不符,鑫高益、贝斯达、朗润等上述符合3.0T的磁共振生产厂家均为中小企业,本次招标无法有效竞争,建议执行国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确保中小企业产品可以公平竞争的问题。
答4: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报价扣除”,符合条件的实行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条款要求。
问5:关于本次招标文件评审因素中重要参数设置不合理,缺乏科学依据,分值设置过大,影响公平竞争。招标文件★1、主磁体、梯度系统、梯度功率放大器、射频线圈等作为核心部件与磁共振整机须为同一品牌;★2、磁体重量(含液氦)≥5000kg;★4.3、30cmDSV≤0.15ppm;★2、最大单轴梯度场强(工程值,非有效值非等效值、 非峰值)≥45mT/m;★3、最大单轴梯度切换率(工程值,非有效值非等效值、非峰值)≥200T/m/s;★1.1、具备射频多源发射技术 TrueShape或Multi-transmit4D或MultiDrive;★7、相控阵射频同时并行接收独立通道数(非系统最大通道数或系统最大线圈单元数)≥32 通道;★1、显示屏个数≥2个。将上述评审项作为重要参数不合理,不能证明此项与项目实施有实质性关系,缺乏科学依据,不同厂家根据整体需求设置不同的参数,均符合整体要求,建议调整重要参数的设置的问题。
答5: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的设置与本次采购核磁共振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经采购人调研,三家及以上品牌产品满足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问6:关于本次招标文件业绩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不利于公平竞争,排斥中小企业或新办企业,属于特定业绩,建议调整合同中的特定业绩,并将业绩分总分不大于价格分的10%的问题。
答6: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业绩评分内容及标准的设置与采购需求相适应,不违反相关规定。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杰
电话:055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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