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扫描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现变更为: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扫描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2、本工程施工报价最高限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下浮率或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最低投标下浮率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现变更为:2、本工程施工报价最高限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范围。最终施工费按实际施工量最终审计审定的金额×(1-下浮率)。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设计部分: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下浮率。低于施工部分最低投标下浮率或高于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3资信部分评审和评分(B) (1)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4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其他主要人员: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含设计、校核、审核各专业至少1人,应出具相关专业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人员及证书齐全的得3分。 现变更为:(1)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4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其他主要人员: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具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各1人,应出具燃气工程专业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人员及证书齐全的得3分。 四、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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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扫描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现变更为: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审计报告包括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的扫描件,并附会计师事务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扫描件。 注: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提供牵头单位审计报告。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2、本工程施工报价最高限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下浮率或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低于最低投标下浮率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现变更为:2、本工程施工报价最高限价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结合贵州省2016定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计算总价后下浮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范围。最终施工费按实际施工量最终审计审定的金额×(1-下浮率)。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设计部分: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下浮率。低于施工部分最低投标下浮率或高于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4.3资信部分评审和评分(B) (1)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4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其他主要人员: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含设计、校核、审核各专业至少1人,应出具相关专业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人员及证书齐全的得3分。 现变更为:(1)设计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4分。 (2)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 (3)其他主要人员:设计主要管理人员:具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校核、审核各1人,应出具燃气工程专业注册证或职称证扫描件,人员及证书齐全的得3分。 四、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重新下载查阅,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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