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年液晶屏幕总成框架采购项目重新公告报不含增值税价,请仔细阅读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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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年液晶屏幕总成框架采购项目重新公告报不含增值税价,请仔细阅读补充说明

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液晶屏幕总成框架采购项目重新公告【报不含增值税价,请仔细阅读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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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8-09 19:25:50
  • 报名截止时间:--
  • 接受提疑开始时间:2024-08-09 19:25:50
  • 接受提疑截止时间:2024-08-13 16:00:00
  •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5 10:30:00
  • 采购类型:价格协议(长期采购)
  • 期望交货期:见合同(公告)

报价说明:本项目需缴纳报价保证金之后才能报价

已截止

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确定为采购人不合格供应商,谢谢合作:

一、供应商须知:

1.报价人须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公告,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法获取报价信息,无法对信息变动进行一一通知。报价人因未响应补充公告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参与 (略) 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遵守本《须知》所列各项规定并接受 (略) 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见附件《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截止之日前联系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报价即视为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完全知晓并接受。

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人现场接洽,供应商所派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第一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400.00元。

6. (略) 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

二、报价要求

1.产品单价报不含增值税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增值税税率在报价时备注。

2.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组装费(不含上门安装)(如有)、踏勘费、样品制作费、样品邮递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产品不合格,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 (略) 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报价有效期须不少于90天,报价后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若采购人针对本项目发布多次询价公告且采购要求无实质变动,则有效期内的报价均可参与评审,同一报价人的报价以最后一次为准。

5.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三、下列情形属于无效报价:

1.报价人资质不满足询价单要求的;

2.未对全部产品报价的(允许部分报价的项目除外);

3.报价未包含全部结算费用或不接受列明支付方式的;

4.报价产品不满足询价单要求;

5.报价人名称与开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开报价后报价人2个工作日内无法取得联系的;

7.报价人声明放弃的;

8.报价人在本次采购期间存在《供应商须知》不合格供应商认定标准行为的;

9.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四、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2.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前提供样品要求:
3.1成交前,报价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采购人样品(样品踏勘要求详见“踏勘要求”,样品仅供款式参考)提供询价第1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报价样品1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3.2报价样品满足询价需求描述要求、采购人样品且与采购人既有设备配套同时满足采购人现场使用及安全要求。
3.3样品验收标准:满足询价要求。样品通过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方可成交,成交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3.4由此产生的样品制作费、往返寄送快递费等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且因此导致的样品损坏采购人概不负责。

4.踏勘要求:

4.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本项目组织踏勘采购人样品。

4.2踏勘联系人:何工,*。

4.3踏勘样品:第1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

5.本次采购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将以结果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不再通知。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或改变采购方式,不再通知:

6.1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足3家;

6.2经评审,有效报价不足3家;

6.3收到投诉或质疑。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CDMQG89F

地址、电话: (略) 拱墅 (略) 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 057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庆春支行 *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六、收货地址:

详见附件《合同》。

七、交货期:

详见附件《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注明。

八、质保期: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限详见合同《货物清单》(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九、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合同》。

十、报价费用:

(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2.1未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略)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自评审结果产生后 (略) 规则退回。

2.2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略) :在合同签订后 (略) 规则退回。

3.若拟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成交,则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报价保证金的1.25倍。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多于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多余金额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转账退还至报价人交款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结束后转为质保金。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规则交纳报价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庆春支行

账号:*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询价数量:

1.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交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2.单次最小订货量单次最小订货量是指该物资需下单时最小订货数量。本次询价所有物资默认单次最小订货量为1。

十二、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框架合同,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卖方根据买方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万元整(¥3*.00),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买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十三、合同签订要求: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附件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需求量 品牌 型号 技术规格 图片/图纸
1 - 42寸液晶屏幕总成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 显示尺寸:927.94(W)x521.96(H)mm可视尺寸:933.94(W)x527.96(H)mm外观尺寸:945.74(W)x539.76(H)mm外观厚度:19.0/34.7(Typ./Max.)mm分辨率:1920(RGB)x1080,FHD,52PPI刷新频率:60HZ功率总耗:81.06W(Typ.)信号接口:LVDS(2ch,8/10-bit)输入电压:12.0V(Typ.)输入电流:560/728mA(Typ./Max.)原装件,适用于42寸飞利浦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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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液晶屏幕总成框架采购项目重新公告【报不含增值税价,请仔细阅读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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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价截止时间:2024-08-15 10:30:00
  • 采购类型:价格协议(长期采购)
  • 期望交货期:见合同(公告)

报价说明:本项目需缴纳报价保证金之后才能报价

已截止

公告内容

报价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未按要求报价或恶意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严重者将确定为采购人不合格供应商,谢谢合作:

一、供应商须知:

1.报价人须自行关注本项目补充公告,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法获取报价信息,无法对信息变动进行一一通知。报价人因未响应补充公告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参与 (略) 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遵守本《须知》所列各项规定并接受 (略) 管理措施。具体内容见附件《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截止之日前联系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报价即视为报价人对本次采购所列要求完全知晓并接受。

4.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人现场接洽,供应商所派人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第一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限价为人民币1400.00元。

6. (略) 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

二、报价要求

1.产品单价报不含增值税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增值税税率在报价时备注。

2.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组装费(不含上门安装)(如有)、踏勘费、样品制作费、样品邮递费、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

3.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询价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货到验收如发现与询价单中产品描述不符或产品不合格,我司将做退货处理。如为假冒伪劣产品, (略) 场监管部门,造成损失的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4.报价有效期须不少于90天,报价后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若采购人针对本项目发布多次询价公告且采购要求无实质变动,则有效期内的报价均可参与评审,同一报价人的报价以最后一次为准。

5.报价须注明报价产品品牌、型号。

三、下列情形属于无效报价:

1.报价人资质不满足询价单要求的;

2.未对全部产品报价的(允许部分报价的项目除外);

3.报价未包含全部结算费用或不接受列明支付方式的;

4.报价产品不满足询价单要求;

5.报价人名称与开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6.开报价后报价人2个工作日内无法取得联系的;

7.报价人声明放弃的;

8.报价人在本次采购期间存在《供应商须知》不合格供应商认定标准行为的;

9.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四、评审办法:

1.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2.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含增值税报价低的成交候选人列前,如仍相同则所报产品技术参数更优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如报价和产品均相同则注册资金大的报价人列为成交候选人。

3.成交前提供样品要求:
3.1成交前,报价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采购人样品(样品踏勘要求详见“踏勘要求”,样品仅供款式参考)提供询价第1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报价样品1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3.2报价样品满足询价需求描述要求、采购人样品且与采购人既有设备配套同时满足采购人现场使用及安全要求。
3.3样品验收标准:满足询价要求。样品通过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方可成交,成交样品将被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3.4由此产生的样品制作费、往返寄送快递费等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且因此导致的样品损坏采购人概不负责。

4.踏勘要求:

4.1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本项目组织踏勘采购人样品。

4.2踏勘联系人:何工,*。

4.3踏勘样品:第1项物资“42寸液晶屏幕总成”。

5.本次采购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将以结果公示的形式予以公布,并电话通知第一成交候选人;未产生成交候选人的,采购人不再通知。

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或改变采购方式,不再通知:

6.1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不足3家;

6.2经评审,有效报价不足3家;

6.3收到投诉或质疑。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 (略)

纳税人识别号:*MACDMQG89F

地址、电话: (略) 拱墅 (略) 198号宸创大厦16层1628室 0571-*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庆春支行 *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与报价人名称一致。

六、收货地址:

详见附件《合同》。

七、交货期:

详见附件《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报价时注明。

八、质保期:

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限详见合同《货物清单》(货物依法标注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不得少于质保期)。

九、付款方式:

详见附件《合同》。

十、报价费用:

(一)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本次采购报价人须交纳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交纳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的,该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2.1未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略) :未成交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自评审结果产生后 (略) 规则退回。

2.2成交报价人报价保证金退回方式:

(略) :在合同签订后 (略) 规则退回。

3.若拟成交人不能按要求成交,则其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本次采购成交人须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报价保证金的1.25倍。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成交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采用转账方式交纳。交纳时间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多于应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则多余金额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转账退还至报价人交款账户。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担保有效期结束后转为质保金。

(三)保证金交纳方式:

(略) 规则交纳报价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庆春支行

账号:*

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询价数量:

1.本项目询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用于评审并确定合同有效期内的成交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供货产品范围,不代表最终采购明细及数量,实际供货按交货通知列明的清单为准。

2.单次最小订货量单次最小订货量是指该物资需下单时最小订货数量。本次询价所有物资默认单次最小订货量为1。

十二、合同模式:

本项目须在线下签订纸质框架合同,仅确定货物固定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及有可能采购的货物清单,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卖方根据买方每批次交货通知中要求的货物种类、数量按时供货据实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万元整(¥3*.00),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买方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进行采购。

十三、合同签订要求:

成交人须在接到采购人合同签订的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原因未按时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

附件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需求量 品牌 型号 技术规格 图片/图纸
1 - 42寸液晶屏幕总成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 - 显示尺寸:927.94(W)x521.96(H)mm可视尺寸:933.94(W)x527.96(H)mm外观尺寸:945.74(W)x539.76(H)mm外观厚度:19.0/34.7(Typ./Max.)mm分辨率:1920(RGB)x1080,FHD,52PPI刷新频率:60HZ功率总耗:81.06W(Typ.)信号接口:LVDS(2ch,8/10-bit)输入电压:12.0V(Typ.)输入电流:560/728mA(Typ./Max.)原装件,适用于42寸飞利浦机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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